遵化市环保局从“五个方面”做好建设项目竣工
为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部署,确保取消行政许可后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软着陆”,遵化市环保分局认真做好验收责任主体转换的衔接工作。 一是提高自身认识,实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企业自行验收是贯彻《“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重要抓手;是理顺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探索环境保护新道路的现实需要;有利于提升企业环境保护管理水平,推动企业实现绿色升级; 二是积极引导,做好自行验收的宣贯,让建设单位尽快转变思路,充分认识实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企业自行验收的意义;通过变更责任主体的方式理顺机制,逐步实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企业自行验收,更好的发挥验收的积极作用。 三是做好收尾工作,全面梳理拟验收的项目,耐心细致解释新《条例》,验收事项办理的流程、公示办理时间等;对材料、验收内容严格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压缩时限加快办理,在10月1日前办理完毕。 四是指导到位,按照拟出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企业自行验收指导意见等相应的管理文件,指导建设单位科学、规范的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企业自行验收,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确保建设单位及受委托的社会第三方机构规范验收工作,提高自验的实施效能。 五是监督全面覆盖,监督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企业自行验收工作的信息公开,落实建设单位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保障公众对建设项目建成后信息的知情权,畅通社会监督渠道,推进形成多方参与、全社会齐心共管的新局面。 |
关键词:河北,大气环境,环保 |
责任编辑:崔梦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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