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至14日,省局陈佩鸿副局长带队,由省政府法制办行政法规处与省局政策法规处组成联合立法调研组一行6人,赴深圳市开展《河北省亚硝酸盐监督管理办法(草拟稿)》立法调研工作。
期间,陈佩鸿副局长向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介绍了《河北省亚硝酸盐监督管理办法(草拟稿)》的起草背景和基本情况等,认真听取了深圳市政府法制办、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关于《深圳市亚硝酸盐监督管理规定》立法背景、指导思想、立法意义、监管制度设计及其立法依据等方面的情况介绍,认真学习了解了深圳市在立法听证、立法论证、立法后评估、亚硝酸盐立法制度设计与实施,以及如何与当前市场监管体制改革、“放管服”改革等新形势要求衔接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现场调研了伊泽实业有限公司、海王星辰健康药房等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6家。
陈佩鸿副局长对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精心安排、深入思考、积极谏言表示了由衷感谢。他指出,此次调研收获很大,下一步,我局将认真梳理研究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学习和借鉴深圳市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在关注网购监管、明确警示义务、强化科普教育等方面进一步补充和完善立法文件,希望两地在今后工作中继续加强交流与互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