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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河北部署加强“双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2018-09-20 09:37:57 作者:刘澜澜 刘昆鹏 来源: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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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图片来自视觉中国

  长城网9月19日讯(记者 刘澜澜 刘昆鹏)中秋节、国庆节“双节”将至,为了让百姓吃得更安全、更放心,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日前,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专门印发通知,再次对“双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安排部署。

  通知指出,中秋节、国庆节期间是食品消费的高峰时段,也是食品安全风险集中、问题易发的时段。各级政府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认真分析本辖区节日期间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特点,重点细化各环节的监管措施,切实落实监管任务分工,做到工作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人员分配到位、检查督查到位。对于节日热销食品,要确保来源可追溯,生产经营过程符合规范,贮运符合标准,召回停售有预案,保障节日消费食品买得放心、吃得安全。

  通知要求,各级政府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根据“双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特点,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食品药品安全。食品方面,要重点围绕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经营销售和餐饮服务食品环节,集中开展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特别是对月饼、肉及其制品、乳制品、酒类、糕点、食用油、蔬菜等重点品种;农村、城乡结合部、学校周边、旅游景区、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重点区域;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店、食品展销会等重点场所,持续加大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要进一步强化网络订餐管理,加大对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药品方面,要以日常监管和抽检监测中发现问题较多、风险度高的品种为重点,特别是加强对旅游景区所在地的医疗单位、药店的监督检查,确保药械质量安全。

  各级政府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结合日常监管、投诉举报、监督抽检、专项检查排查出的问题以及本辖区实际情况,严打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符合立案标准的,要坚决立案查处;对群众投诉举报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经调查核实确有违法违规情节的,要坚决立案查处。要加大对制假售假、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无证生产经营和经营过期及“三无”食品药品、网络销售假劣食品药品等违法案件的查办力度,对问题企业和食品药品立即采取责令停止生产经营、召回等行政强制措施;对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通知要求,各级政府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在商超、农贸市场等特色场合,广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宣贯,引导广大消费者购买安全放心食品药品,倡导科学理性消费。要及时发布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警示,扩大广大消费者的知情权,引导人民群众科学合理消费。要保障投诉举报电话畅通,及时受理和处置消费者投诉举报,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努力营造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关键词:食品,安全,双节责任编辑:崔梦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