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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通告61批次化妆品不合格

2018-09-25 10:13:35 作者:安慧娟 陈燕飞 来源: 中国医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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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公布标示为广州市合盛化妆品有限公司等31家企业生产(代理)的61批次化妆品不合格。

  涉及的标示生产(代理)企业、不合格产品为:广州市合盛化妆品有限公司(委托方:广州市品姿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优歌防晒隔离霜SPF30和品姿防晒霜SPF35,上海娇云日化有限公司生产的欧美姿水盈清透防晒霜,资生堂(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代理的日本安热沙防晒露N SPF30+PA+++,吴江兴博隆日用化学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亮妍染发膏(22),广州市发爵士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歌薇·美丽丝染发霜,广州市康妆化妆品有限公司(委托方:深圳市美妃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匠人康妆染发膏(自然棕色),广州市韩妃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韩妃染发膏(自然黑色),肇庆市凯捷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凯捷染发膏(葡萄紫色)和凯捷染发膏等。

  其中,经生产(代理)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现场核查,标示资生堂(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代理的日本安热沙防晒露N SPF30+PA +++,吴江兴博隆日用化学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亮妍染发膏(22),广州市发爵士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歌薇·美丽丝染发霜等相关批次产品,标示生产(代理)企业否认为本企业生产(代理)。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实后依法督促相关生产(代理)企业对已上市销售相关产品及时采取召回等措施,立案调查,依法严肃处理;责令相关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对涉嫌假冒的产品,要深查深究其进货渠道,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

关键词:药品,化妆品,防晒责任编辑:崔梦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