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药品监管局发布通告,公布标示为四川德元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生产的17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
不合规药品具体为:标示为河南鼎复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复方醋酸地塞米松乳膏,标示为广西南宁百会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德元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6批次磷酸哌嗪宝塔糖,标示为运城市神农中药材有限公司、宁夏明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3批次地黄(生地黄),标示为运城市神农中药材有限公司、浙江佐力百草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江西康齐乐中药材有限公司、江西古方原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5批次独活,标示为三门峡赛诺维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消栓肠溶胶囊[消栓胶囊(肠溶)]。
国家药品监管局要求相关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对上述企业和单位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七十四、七十五条等规定,对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自收到检验报告书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对相关企业或单位的调查处理并公开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