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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健老板被抓,周洋父亲再告权健的胜算有多大?

2019-01-08 09:43:15 作者:张田勘 来源: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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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报道,来自“权健事件”等联合调查组的信息显示,权健自然医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束某某等18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从此前对权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和虚假广告罪立案侦查,到现在刑拘束某某等18名犯罪嫌疑人,这些信息表明,对权健事件的清算已经进入司法程序。

周洋在病重期间被宣称已被治愈。图据丁香医生公众号

  当此之时,公众尤为关切那个受害者周洋,早前的报道披露,内蒙古赤峰患癌女孩周洋之父周二力听信权健公司的建议,放弃对周洋的化疗,改服权健公司的三款产品,最后病情恶化不治身亡。

  现在,45岁的周二力仍不能忘记失去爱女之痛,也没有再要孩子,而是坚持再告权健,想让更多的人知道权健的真实面目,避免走他们一家的老路。

  那么,周洋之父再告权健,胜算有几何?初步看来,也许情况不容乐观。这要看周洋之父的诉讼标的。

  周洋之父称,已经联系了多位律师,近日将在内蒙古赤峰法院正式起诉权健公司,诉讼将涉及民事和刑事等,包括权健经营药品的资质,权健涉嫌非法行医等问题。目前所知的是,周洋之父的这两个诉讼标的既有法理,也可能有证据,但是证据显然并不充分,可能不足以告倒权健,尤其是权健涉嫌非法行医。

  行医需要有行医资格,也即合法行医,包括机构和个人的资格。前者需要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后者需要取得两个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只有取得这两个证书的医务人员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地点内和在合法的医疗机构中执业,才算是合法行医。

  但是,权健有一个天津权健肿瘤医院,2014年9月23日获得执业登记,登记和核准机关为天津市武清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所以,如果这个医院的医护人员都有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因而是有行医资格的,也就难以用非法行医的诉讼标的来获得胜诉。

  另一个诉讼标的是权健经营药品的资质,这比非法行医有更多的证据和法理。根据周洋之父的记忆和媒体的报道,权健公司给周洋开出的“抗癌药”共有三款:一款是紫草体用精油、一款是粉末状固体饮料(图片显示该固体饮料名称为“大枣药食同源固体饮料”)和一袋没有配方说明的中药制剂。但是,在服用权健的“药物”两个多月后,周洋病情恶化,于2015年12月12日死亡。

  紫草体用精油已被明确是“化妆品”,粉末状固体饮料也可以基本确定是保健品或食品,如果单以这两者定论,权健经营和使用药品的资质和行为当然有不当之处,因为权健肿瘤医院涉嫌以化妆品和保健品代替药品,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如《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都有一个共同的内容,必须说明或者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不得含有表示功效以及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不得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不得与药品以及其它保健食品进行比较。也就是说,保健品绝对不能替代药品。从这个规定看,周洋的父亲是有一定胜算的。

  但是,如果权健的辩称是用了中药制剂,尤其是院内制剂,周洋之父或许难以胜诉。2017年7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对市场上没有供应的中药饮片,医疗机构可以根据本医疗机构医师处方的需要,在本医疗机构内炮制、使用。同时,第三十二条又规定:仅应用传统工艺配制的中药制剂品种,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即可配制,不需要取得制剂批准文号。

  也就是说,医院可以配制中药制剂品种,而且不需要批准,只需要备案。这类不需批准但由医疗机构传统工艺配制的中药制剂品种就是院内制剂,并且可以用于患者治疗。权健集团董事长束昱辉也称,从民间收集的秘方要变成国家认可药品,患者等不起,就先做院内制剂给患者临床使用。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正是在这样的规定下,权健公司宣称从民间收集了600多种民间中药“秘方”,这些秘方有些制成院内制剂或保健食品,还有的被用在医院的临床当中。而且,权健掌握的这600多张民间(中药)“秘方”是由设在权健肿瘤医院内的医研室专门对外收集的,并且该公司似乎比上述的法律法规规定还要严格,在收集秘方时,要求对方提交5至10份治疗有效的患者病例或资料,经核验后,药品需交到公司检查是否安全、有效。

  显然,如果按照上述法规,权健收集的这些“秘方”都可以成为不经过临床试验就使用于患者的院内制剂,与此同时产生的后果便是,是否会造成更多和更大的隐患,目前难以估计和确认。周洋的死亡也许就与这样的院内制剂有关,当然也与使用保健品有关。但是,如果周洋之父和其律师不能证明周洋使用权健的药物和治疗方式延误了周洋的治疗,则胜诉的可能性较小。

  不过,还有一个方法是,申请专业机构鉴定权健用于治疗周洋的中药制剂的成分,并进行理化和动物试验,看看其到底是有疗效还是无效,抑或是有害健康和生命。如此,就可以明确权健用于治疗周洋的院内制剂是否真的有效,抑或是打着民间(中药)“秘方”的幌子进行诈骗。

  此前,中国台湾的一桩个案提供了借鉴。中国台湾的排毒教父林光常以美国“东方医学博士”名义出书,贩售不具排毒医疗效果的产品,诱使癌症患者高价购买。2014年台湾“最高法院”认为林光常施用诈术鼓吹被害人花费巨资购买产品,并要被害人放弃正当医疗方式,致被害人延误治疗时机,导致病情恶化,甚至死亡,危害非轻,依常业诈欺罪判刑2年。

  比照林光常案,周洋之父再次起诉权健或许有较大的胜算。(张田勘)

关键词:权健,周洋,诉讼责任编辑:何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