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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发布“化妆品安全消费指南”

2019-05-22 09:29:39 作者:刘澜澜 刘昆鹏 来源: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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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动现场。记者 刘澜澜 摄

  长城网5月21日讯(记者刘澜澜 刘昆鹏)5月21日上午,以“安全用妆 点靓生活”为主题的河北省首届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在石家庄万达广场正式启动,活动由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办,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承办,石家庄市裕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办。

  “面膜应该怎么用、网购化妆品应注意什么……”在启动仪式现场,监管人员和医疗机构专家通过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等形式开展化妆品科普宣传,为公众普及化妆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化妆品监管法律法规,对大家提出的问题解疑释惑。

  “今天我在现场做了免费的面部皮肤状况评估,听了专业医生的建议,以后选购化妆品和护肤品就更有针对性了。”参与活动的市民刘女士告诉记者。

  市民现场体验皮肤检测。记者 刘澜澜  摄

  在启动仪式上,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河北省药品监测评价中心联合发布了“化妆品安全消费指南”,化妆品生产经营单位代表宣读了《河北省化妆品行业自律宣言》。为确保广大消费者用妆安全,5月20日至26日宣传周期间,河北省各级市场监管系统将紧紧围绕“安全用妆 点靓生活”主题,多渠道、多形式组织开展化妆品安全进校园、进社区、“5·25”爱肤日等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系列活动,进一步提升广大消费者化妆品安全认知水平,引导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新闻多一点:

  化妆品安全消费指南

  随着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化妆品已经成为日常生活的必需品,化妆品消费投诉明显增加,使用安全问题日益凸显。为提醒广大消费者科学合理使用化妆品,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河北省药品监测评价中心就安全使用化妆品提出以下消费建议:

  1.请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化妆品,选择有合法营业执照的商业门店或正规电商平台,并保留好购物发票。购买时注意查看化妆品标签是否完整明确,可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网址:http://www.nmpa.gov.cn)查询化妆品的注册备案情况。

  2.海淘化妆品按照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进行监管,不适用我国化妆品监管要求。海淘化妆品“出身”遥远,信息不对称,很难了解其具体成分和生产情况,建议消费者从正规渠道购买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进口的化妆品。

  3.宣传具有防晒、祛斑美白、除臭、染发、烫发、育发、脱毛、美乳、健美等9大类特殊用途的化妆品,必须取得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任何口服和注射类产品均不是化妆品,选择时请认准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

  4.在选购和使用化妆品前,建议消费者先取少量产品涂抹在耳朵后面或前臂屈侧处,并连续观察24小时以上,确定没有刺激或过敏反应后再进行购买和使用。

  5.为达到更快速获得显著效果的目的,个别化妆品可能违法添加激素、抗生素、重金属汞等。长期使用含有激素类的化妆品,可能导致面部皮肤产生黑斑、萎缩变薄等问题,甚至出现激素依赖性皮炎等后果。消费者应理性看待让人心动的宣传语。

  6.与药物不同,化妆品只能起到改善、防护、缓解、美化和修饰的作用,其作用比较温和。消费者在选择化妆品时需理性,不对产品报有超出化妆品范畴的功效期许,也不相信过于夸大的宣传。化妆品不是药品,不具有治疗皮肤疾病的功效,如果出现皮肤疾病,要及时就医。

  7.在使用化妆品过程中出现皮肤瘙痒、皮疹等任何安全问题时,消费者应第一时间停用产品,避免对皮肤的进一步刺激,并及时到专业医院进行就诊。建议带上可疑的化妆品及完整包装,以便做皮肤斑贴试验,同时配合医生采集信息上报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

  8.消费者如发现包装、标识不符合要求的化妆品或使用后出现激素依赖性皮炎等安全性问题时,请保留购物凭证和产品包装,并向12331进行投诉和举报。

关键词:化妆品,安全,科普责任编辑:刘昆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