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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孩生育政策如何实施 相关配套支持措施来了!

2021-07-22 14:56:35 作者:靳晓丹 来源: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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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0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正式发布,作出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的重大决策,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继单独两孩和全面两孩之后的又一重大生育政策调整。21日上午,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来自国家卫健委、发改委、教育部和民政部的相关负责人回应社会关切,围绕《决定》内容进行了解读。

  政策调整突出优化、包容和保障

  人口问题始终是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全局性和战略性问题。2013年以来,党和国家立足人口基本国情,根据人口发展变化形势,不断完善计划生育政策,取得积极成效,那么本次政策调整呈现出哪些新特点?

  “《决定》不仅是一项生育政策,也是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改善民生的综合性大政策和系统工程。”国家卫健委副主任于学军说,总体来看,呈现出三个突出特点:

  一是优化。《决定》部署了一揽子支持措施,提出了系列优化组合政策。本次优化生育政策不仅仅是简单地从二孩到三孩的数量调整,更重要的是全面部署配套支持政策。这些政策措施,聚焦群众关切,坚持问题导向,将婚嫁、生育、养育、教育一体考虑,切实解决群众的后顾之忧,释放生育潜能,促进家庭和谐幸福。

  二是包容。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是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要求。《决定》提出,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这是顺应新时代人口发展战略要求,对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一次重大改革。

  三是保障。即是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保障制度做了充实和完善。《决定》要求,对计划生育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特别是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建立健全全方位的帮扶保障制度,“这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关心和重视。”于学军说。

  一揽子政策支持覆盖全生命周期

  “养育成本的快速提高是当下人口生育面临的主要矛盾,经济负担、子女照料、女性对职业发展的担忧等都成为制约生育的因素。”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司司长欧晓理说,为了解决这个矛盾,《决定》明确了将配套支持措施和三孩生育政策作为一个整体组合提出,要求将婚嫁、生育、养育、教育一体考虑,提出了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一揽子支持举措。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和有关部门一起,研究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确保《决定》各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当前,许多年轻家长工作忙,有比较强烈的托育服务的需求,但托育服务的供给还难以跟上。

  国家卫健委人口家庭司司长杨文庄说,国家卫健委将按照《决定》的要求,把托育服务作为重点来抓。实施“十四五”普惠托育服务扩容和托育建设专项工程,扩大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综合托育服务机构和社区托育服务设施的建设。实现到“十四五”末,使每千人的托位数从目前的1.8提高到4.5的目标。支持多元供给,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规范家庭托育服务健康发展,要调动国企、社会、资本等各类主体积极投入托育行业。

  瞄准痛点合力破解“养育”难题

  随着三孩政策落地,入园需求将进一步增加。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说,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以有效支撑三孩政策实施为重要目标,研究制定部署实施第四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到2025年,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要达到90%以上,并且要进一步提高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要大力发展公办园,完善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机制,积极支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完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落实政府投入为主、家庭合理分担、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保障机制,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的资助力度。

  过去,学生放学时间与家长的下班时间不一致,造成接孩子难问题。《决定》要求推动孩子的放学时间与父母下班时间衔接。吕玉刚介绍,为了指导各地各校进一步把课后服务工作做好,近期教育部对课后服务专门作出了部署:每个义务教育学校应结合自己的办学特色、条件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今年秋季开学以后,实现课后服务学校全覆盖;要保证课后服务的结束时间与家长的下班时间相衔接,推出“5+2”模式,每周5个工作日开展,每天都要开展不少于2小时;各学校要结合办学特色,努力设置丰富多彩的课后服务项目;通过财政补助,实行服务性收费或者代收费的办法,保障课后服务经费。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负责人张贞德说,民政部将从助力婚姻家庭和谐幸福着手,为三孩政策实施提供支持保障。将依托各级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全国范围内确定一批婚俗改革实验区。将治理婚嫁陈规陋习,积极推动各地把反对天价彩礼、低俗婚闹等作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重要内容。

  加强政策调整有序衔接,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

  在国家取消社会抚养费之前违规生育三孩的,是否还要征收社会抚养费?今后生育四孩以上者是否要受处罚?

  《决定》提出,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

  国家卫健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已经依法作出征收决定并执行完毕的,应当予以维持;已经作出征收决定但尚未执行完毕的,已经征收部分不予退还,未征收部分不再继续征收;尚未调查或作出征收决定的,不再受理、处理。各地要做好政策衔接,加强宣传解读,稳妥有序地推动工作落实。

  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将如何加大帮扶保障力度?

  《决定》提出,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参与的扶助关怀工作机制。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支持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接受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委托,开展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服务,依法代办入住养老机构、就医陪护等事务。深入开展“暖心行动”。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探索设立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制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实行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动态调整。自2011年以来,先后4次调增扶助标准,目前独生子女伤残和死亡特扶金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350元、450元。(本文综合人民日报 光明日报 新华网)

关键词:人口,家庭,措施,生育政策责任编辑:靳晓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