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家医保局日前举办的“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培训班”上获悉,我国加快推动医保信息业务编码的测试应用,力争到2020年逐步实现15项信息业务编码标准的落地使用。
目前,我国已选定北京市、天津市、吉林省省直、无锡市、金华市、滁州市、宜昌市、成都市等8个统筹区作为首批地区,开展信息业务编码标准的测试应用。同时,全国30个DRG试点城市也已发文要求使用国家统一编码标准。
“编码标准通俗一点说,就是数据编码中的‘普通话’。”国家医保局副局长施子海表示,在医保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的各项工作中,编码标准是最根本、最核心的内容,它是系统对接、数据交流的基础语言,对提升我国医疗保障治理能力至关重要。
当前,我国已建立起覆盖超过13亿人的医疗保障网,但长期以来,医保信息化建设中未能形成统一的标准化体系,业务编码的不统一,直接导致各地区、各部门之间的业务数据不互认、不共享,制约了医保治理能力和医保服务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为推进形成全国“通用语言”,国家医保局于2018年8月启动了15项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制定工作。今年6月,疾病诊断和手术操作、医疗服务项目、药品和医用耗材等4项编码标准数据库和动态维护平台率先上线;9月26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清单、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门诊慢特病病种等11项医保信息业务编码规则和方法公布。
施子海表示,只有数据编码标准统一,实现数据互认,才能够形成全国层面、区域层面的大数据,进行大数据分析应用,为医保筹资、待遇保障、支付制度、药品和耗材招标采购、基金监管等政策制定提供决策支撑,从而促进医保精准科学管理,特别是在药品降价、高值医用耗材治理改革中发挥重要的基础性作用。要以编码标准为契机,运用科学手段,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构建新时期医疗保障信息化标准化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