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讯(记者 冯硕 杨海慧)“医疗从业群体是社会医疗救助的支撑性力量。但是紧急救助的结果并一定能够时时如愿,很多医疗从业人员担心救人反成被告,对主动介入紧急救助存在顾虑甚至畏惧。”1月9日,在石家庄代表团召开全体会议上,省人大代表、新乐市医院呼吸内科主任戎美书的发言引起了在座的人大代表的共鸣。
在日常生活中,在移动封闭空间如飞机、火车、长途大巴等或是开放公共空间,遇到需要紧急救助的情况时有发生。医疗从业群体作为能熟练掌握临床必要的医学技能和必要的医学理论的群体,在紧急救助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在来两会之前,我问了我们科的同事,看到有人需要咱们医生紧急抢救,大家救还是不救。他们都说救是肯定要救,但是也坦言确实是有顾虑。”戎美书告诉记者,由于曾经发生过一些由于救人反被不理解、诬告的情况,对医疗从业人员造成了很大的心理阴影。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了‘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这对社会紧急救助工作来讲无疑是极大的福音,但是很多医疗从业人员对此项立法了解不多,仍对主动介入紧急救助心存顾虑。” 戎美书说。
对此,戎美书建议要加大对医疗从业人员院外“自愿紧急救助免责”普法宣传力度。医疗管理机构及社会救助事业管理机构可以以文件的形式对医疗单位、医学高校及卫校针对相应普法提出要求,也可组织进行集中普法。并对医疗从业人员主动介入紧急救助的行为建立表彰制度。
戎美书还建议要加强对院外急救常识(包括心肺复苏)的培训,鼓励医疗从业群体积极投入社会紧急救助事业中,增强社会医疗救助的效率,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