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4月27日电(董童)国家药监局于27日在官网发布《关于益母草软胶囊等8种药品转换为非处方药的公告》称,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论证和审定,益母草软胶囊、穿心莲内酯分散片、抗病毒胶囊、奥美拉唑镁肠溶片、奥美拉唑肠溶胶囊、甲硝唑含漱液、玻璃酸钠滴眼液、维生素C咀嚼片等8种药品由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品种名单及其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一并发布。
公告要求相关企业在2021年1月26日前,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提出修订说明书的补充申请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将说明书修订的内容及时通知相关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等单位。
公告显示,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规定内容之外的说明书其他内容按原批准证明文件执行。药品标签涉及相关内容的,应当一并修订。补充申请备案之日起生产的药品,不得继续使用原药品说明书。双跨品种的处方药说明书可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