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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0年度化学药品挂网工作将于17日开始价格申报

2020-12-03 01:34:18 作者:刘昆鹏 何震 来源: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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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讯(记者 刘昆鹏 何震)近日,记者从河北省医疗保障局获悉,河北省2020年度化学药品挂网工作将于11月17日9时开始,截止时间为11月20日17时开始价格申报。

  据介绍,本次规范药品挂网的目的是为切实解决药品价格虚高问题,进一步规范药品采购行为。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按照河北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完善药品、医用耗材挂网政策”的要求,参照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规则,对药品挂网工作进行了规范,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挂网工作的通知》。其中规定,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质量层次的化学药品,申请挂网企业2家及以上的,企业申报价格不高于全国最低价,且最高价一般不得超过最低价的1.8倍。如:某药品最低价为1元/片,则最高价不得超过1.8元/片。

  本次药品挂网价格,由企业自主申报,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质量层次的化学药品,申请挂网企业为1家的,以不高于全国最低价直接挂网;2家及以上的,允许不同企业之间有不同的价格,只要价格在最低价1.8倍之内的均可挂网,不受企业数量限制;申报价格超过1.8倍的将不予挂网。

  据悉,国家发展改革委《药品差比价规则》规定:“同种药品是指有效成分相同的药物制剂,其中: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凡中文通用名或英文国际非专利药名中表达的有效成分相同的药物制剂,归类为同种药品。有效成分相同,虽命名不同或命名中酸根、碱基、金属元素、有效成分的结晶形式、结晶水数量、配比、溶媒及其他辅料等不同,也归类为同种药品”。按照这一规定,本次药品挂网将基本药物以外的、有效成分相同的药品归并为同种药品,分在同一组计算差比价。

  为确保此次药品挂网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资质申报、药品价格申报均由企业通过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平台,网上自主办理,全程留痕,不与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见面。其中,2020年11月14日已完成企业资质申报工作;价格申报将于11月17日9时开始,截止时间为11月20日17时。挂网工作由纪检监察机构全程监督。在企业申报价格过程中,采用双重加密方式,除本企业外,任何机构和个人在解密前均不能看到其申报价格。价格解密时,由省医疗保障局和纪检监察部门共同完成报价解密。如果企业对挂网有异议,可以向省医疗保障局提出申请,省医疗保障局将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在本次药品挂网过程中,企业的申报价格高于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质量层次药品1.8倍的,可于本次价格遴选结束后重新申请挂网,但要注意的是,申报价格一般不高于此次已确定的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质量层次药品的最低价。同时,对未来得及在规定时间内申报价格的企业,可在半年后申请挂网,申报价格一般不高于此次已确定的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质量层次药品的最低价。

关键词:药品,挂网,价格,申报,河北省责任编辑:何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