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感控人员配备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通知》强调,各地要高度重视感控工作,全力支持医疗机构感控部门配备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感控人员的数量;感控部门所有人员均应当掌握公共卫生专业知识;医师占比不低于30%,护士占比不高于40%,其他人员占比不高于30%;兼职感控人员应当为医药护技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通知》明确,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定点医院的感控人员配备数量应当保持在非定点医院的1.5~2倍。非定点医院原则上按照每150~200张实际使用病床配备1名专职感控人员,100张以下实际使用病床配备2名专职感控人员。各科室应当至少指定1名医务人员,作为本科室的兼职感控人员,鼓励同时配备兼职感控医师和护士。实际使用病床数多于50张的科室,应当每50张床至少配备1名兼职感控人员。
《通知》指出,医疗机构配备感控人员包括专职和兼职两种形式。专职感控人员主要配备在医疗机构感控管理部门,全职从事全院的感控日常管理和业务工作,不承担其他与感控无关的工作;不得临时从其他科室抽调人员作为专职感控人员开展工作。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也可在新生儿科、血液透析、重症医学科、手术室等重点科室配备专职感控人员。兼职感控人员一般配备在不设病床的个体诊所、医务室等规模较小的医疗机构,或规模较大医疗机构的科室,开展本机构或科室的感控日常管理和业务工作。
《通知》强调,要探索与感控工作特点相适应的职称评聘机制;将感控人员与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薪酬待遇统筹考虑,鼓励医疗机构在薪酬待遇上向院内感染防控相关科室倾斜;通过提供职业发展条件、提高薪酬待遇等吸引优秀人才从事感控工作,稳定人才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