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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河北:四项举措加强中药质量监管

2021-11-26 10:54:54 作者:靳晓丹 陈思思 崔宇 来源: 冀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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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11月26日讯(记者 靳晓丹 陈思思 崔宇)记者从河北省政府新闻办11月26日召开的“方便看中医、放心用中药”全省推进中医药高质量发展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加强中药质量监管方面做了四方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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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金龙。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记者 靳晓丹 摄

  创新多种监管模式,保障中药质量安全

  一是强化日常监管,加大中药生产环节监督检查和抽样检验力度。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开展专项行动。三是强化检查突击性,加大飞行检查力度。四是强化风险隐患管理,不断完善药品安全风险研判机制。五是开展警示教育。

  加强能力建设,提升监管技术水平

  一是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二是加强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建设,引进专业人才充实检查员队伍,通过基地实训、跟班检查、培训考试、网络教育等全方位提高药品检查员实战能力。三是连续八年组织全省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检验所开展实验室比对工作,推动河北省药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有效提升企业质检机构检验能力。

  坚持优化服务,推动产业创新发展

  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出台《关于支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允许中药饮片委托生产,鼓励企业发展优势饮片品种,形成大品种。二是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规范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发布了《河北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实施细则》、《河北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试行)等相关政策措施,三是针对新版药典实施后,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存在的农残检测能力不足的问题,依托省药检院组织相关中药生产企业,成立农残测定方法确认公关协作组,建立确立农残检测的分析方法,提升企业农残检验能力。

  强化部门协作,构筑共治格局

  印发了《关于打击药品违法犯罪行为执法协作实施办法》,河北省检察院、河北省公安厅、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河北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挂牌成立药品公益诉讼司法鉴定联合实验室、药品犯罪侦查联合实验室,全面提升河北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水平,提高药品领域的打击能力和技术支撑水平,有力打击治理药品领域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

关键词:药品,中药,河北省,农残,监管责任编辑:陈思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