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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违规动火作业 一男子被北京石景山警方行政拘留

2024-09-06 18:27:05 作者: 来源: 应急管理在线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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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焊属于特种作业电焊岗位从业人员需要经专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但是总有些人心存侥幸无证上岗违规进行电焊作业。

  9月4日,据北京石景山消防部门消息,一名在工地上施工的男子,因无证动火作业,被警方行政拘留。

  8月23日,石景山区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八宝山派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北京美通美达超市有限公司鲁谷分店门口处一男子正在进行动火作业。经了解,正在动火作业的操作人员齐某并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施工前未办理动火审批。此外,消防监督员还发现动火现场混乱不堪,有木板、塑料等可燃物品。“电焊是一种动火作业,如果电焊操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不懂或者忽视安全防护工作,甚至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违章作业,容易引发火灾事故。”石景山区消防救援支队消防监督员介绍,电焊作业属于特种作业,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前应先办理动火审批,清理现场可燃物并配备灭火器材,过程中要做好现场看护措施,动火结束后,还应及时清理现场,不能遗留火种。

  小火花大隐患,施工动火作业侥幸心理不可有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相关案例

  3月11日上午,湖南湘西吉首市一沥青混凝土公司起火,导致2死1重伤3轻伤,初步调查起火原因是厂房拆除时,工人违规动火作业使用电切割产生火花,引起下方重油桶起火。

  无证焊接、切割焊接时未清除周围可燃物等这些都是被明令禁止的!

  3月6日下午,江西赣州全南县一家塑料厂起火,一间厂房被烧毁。据了解,当时2名工人正在进行切割作业,产生的火花引燃了除尘罐内油脂导致火灾发生。经过后续调查发现,这两名工人在切割作业前,未按照规定进行审批,属于违规动火作业。当地公安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2人处以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无证焊接、切割、焊接时未清除周围可燃物等,这些都是被明令禁止的!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可处警告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消防温馨提示

  如何安全开展动火作业?这些事儿你应该知道。

关键词:安全,起火,消防,管理,特种作业责任编辑:何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