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河北初步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的物质条件,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及社会经济,是重大民生问题。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我省自2010年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通过系统和持续地收集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监测数据及相关信息,了解食品中主要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的污染水平和趋势,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风险预警、标准制(修)订和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提供科学依据。监测任务由由省疾控中心和市、县级疾控中心等检测机构承担,除完成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要求外,还结合河北实际,制定符合我省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专项方案,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隐患,防范系统性风险,为监督执法提供线索,提升全省食品安全水平。 今年,食品污染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监测的监测点覆盖了我省所有县(市、区),样品包括粮食及其制品、豆类、蔬菜、肉与肉制品、婴幼儿食品、水产品等,监测项目包括食品中有害元素、生物毒素、农药残留、禁用药物、有机污染物、食品包装材料污染物、加工过程产生的有害物质、食品添加剂、卫生指示菌、食源性致病菌、寄生虫和病毒等各项指标。为早发现、早预警食源性疾病暴发,掌握主要食源性疾病的发病及流行趋势,2014年在全省62家医院开展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 此外,为切实履行好《食品安全法》赋予我省疾控系统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职责,全面推进我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建设,已在石家庄、唐山市疾控中心加挂“河北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市级)分中心”牌子。至此,我省已经初步建立了全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提升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水平,为保障食品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 |
关键词: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