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突发病连环撞车 七旬电动车伤者索赔20万
京华时报讯(记者裴晓兰)60多岁的李先生驾车时突发心脏病,追尾前车后又撞伤了骑电动车的七旬老汉张先生。近日,张先生向顺义法院起诉要求李先生及其车辆承保的保险公司索赔20余万元。 张先生诉称,2011年1月14日,在顺义区天北路与顺于路交叉路口,年过六旬的李先生驾驶小轿车与同向行驶的一辆小轿车尾部相撞,后又撞上了他骑行的电动三轮车尾部,致他受伤,三车损坏。交通支队认定李先生负事故全部责任,他无责任。张先生说,他受伤后住院治疗42天,被诊断为急性中型颅脑损伤、脑脊液鼻漏等症,支付医疗费近5万元,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他起诉要求李先生及其车辆承保保险公司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0余万元。 李先生认可事故事实和责任认定。他说,事故发生时交通信号灯已经变成绿色,他挂挡前进后,前方车辆还没有移动,由于他的心脏病突然发作,没来得及刹车,“只是一眨眼的工夫就出事了”。因已经为车辆投保交强险和商业险,他认为应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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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昆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