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亭县红会举行志愿者服务队授旗暨宣誓仪式
11月29日,在第27个国际志愿者日即将到来之际,乐亭县红十字会举行“乐亭县红十字文化志愿者服务队授旗暨宣誓仪式”,县精神文明办副主任张景惠、县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李建华、30多名红十字文化志愿者参加了本次仪式。 仪式上,县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李建华为乐亭县红十字文化志愿者服务队授旗。队长李玉华和志愿者代表王聪做了表态发言,并郑重承诺:要尽己所能,不计报酬,服务社会,秉持红十字志愿服务原则,传播“人道、博爱、奉献”红十字精神,为保护人的生命,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县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李建华做了重要讲话,他希望志愿者们:遵守《中国红十字志愿服务管理办法》,认真履行红十字志愿者权利和义务,积极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用真诚、善良、纯真的爱心,为人类最美好的事业,做出积极的贡献。 乐亭县红十字文化志愿者服务队成立于2013年4月,由县内的业余主持人、录像师、化妆师、干部职工等多个行业的爱心人士组成。成立以来,志愿者们本着无私奉献、服务社会、传递正能量的原则,相继开展了“爱心故乡行”、“ 6.1走进特教学校”、“ 7.1走进大钊故居”、“8.1走进军营”、“11、14帮扶特困生走进青少年活动中心”等社会公益演出活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 |
关键词:乐亭县,志愿者服务队,志愿者代表,宣誓仪式,红十字会 |
责任编辑:刘昆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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