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多举措保农产品质量 抽检合格率达99.3%
河北省农业厅举办2014年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日活动。长城网 吕晓红 摄 长城网6月11日讯(记者 吕晓红)6月11日,河北省农业厅举办2014年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日活动。会上,河北省农业厅总经济师苗冰松向媒体记者介绍了一年来河北省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采取的主要措施及取得的成效。 苗冰松介绍,河北省是农业生产大省。据统计,河北省“菜篮子”农产品年产量为9700万吨左右;河北省是北京、天津“菜篮子”农产品重要供应基地,据调查,北京、天津所需菜的50%、畜禽产品的40%是由河北省供应,京、津、冀三地消费者过亿。 苗冰松说,全省各级农业部门全力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努力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杜绝了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发生,农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保持着较高水平。2013年,省级例行抽检整体合格率为99.3%(其中:蔬菜合格率:98.4%、畜禽产品合格率:99%、水产品合格率:97.7%),同比持平;农业部例行抽检整体合格率为98.6%(其中:蔬菜合格率:98.1%、畜禽产品合格率:99%、水产品合格率:98.75%),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截止到2014年5月份,省级共抽检蔬菜样品959个,合格率97.7%,畜产品抽检样品5135个,合格率99.9%,水产苗种抽检样品40个,合格率100%。 农资产品实现来源、去向可追踪查寻 河北省农业厅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以农药、肥料、兽药、饲料、水产苗种等直接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资生产经营单位为重点,强化日常监管,全面推行划片包店、驻厂监管等责任制监管模式,各级农业部门建立了生产经营管理档案,对重点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农资经营企业普遍建立了“两账一卡”(进货台账、销售台账、质量承诺卡)自律制度,基本实现了农资产品来源、去向可追踪查寻。 同时,组织开展了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春、夏、秋三大战役,基本杜绝了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农(兽)药行为。 消除区域性、系统性的违法添加行为 针对农产品违法添加、使用禁用农(兽)药和有毒有害物质问题,河北省农业厅坚持“零容忍”,重拳出击、露头就打。2013年,该厅组织开展了农药及农药残留、瘦肉精、生鲜乳、兽药、水产品有毒有害物质、农资打假等6个方面的专项治理行动;同年9月下旬,以治理农药、兽药残留物超标,集中解决吃菜、吃肉不安全问题为重点,举全系统之力开展了“治理农药兽药残留物超标百日攻坚行动”。 此外,在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该厅均组织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和检验检测工作。2013年来,共行政立案1871件,移交公安部门9件,有力地打击了违法犯罪行为,基本消除了区域性、系统性的违法添加行为。 实现安全生产有标可依 截至2013年底,河北省共制定省级农业地方标准1206项,市级农业地方标准1864项,逐步形成了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主体,以地方标淮为基础,以企业标准为补充的农业标准体系,基本实现了安全生产的有标可依。 同时,各级农业部门积极推进“三品一标”(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大力加强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到2013年底,全省认证无公害农产品2609个,绿色食品1494个,有机农产品30家;建成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县21个,国家和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66个。标准化普及率达到30%,与全国平均水平持平。 自2013年起,河北省农业厅启动实施了小麦、玉米、棉花、蔬菜、中药材、食用菌、生猪、奶牛、蛋鸡、特色海产品、淡水养殖11个产业技术体系,组建了11个产业创新团队,围绕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问题开展了相关课题科研攻关和先进技术集成示范,对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了有力支撑。 县级质检站建设覆盖率达到90% 河北省农业厅始终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通过努力,已建成国家级风险检测实验室1个、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1个;目前,在建市级农产品综合质检中心8个、县级农产品综合质检站125个,县级质检站建设覆盖率达到90%,农产品质检体系的逐步完善,为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据介绍,目前,河北省农业厅将工作重点由争取项目建设转向检测能力提升方面,正在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在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等方面的支持,确保检测机构正常运转;同时,加大了检测人员技术培训力度,推行检测执证上岗,腿精检测机构计量、机构考核“双认证”工作,确保检测机构早日发挥技术支撑作用。 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面对农产品生产主体众多、安全生产意识薄弱的问题,河北省农业厅组织开展了科技下乡”、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等系列活动,普及科学知识和法律法规;系统开展了“阳光培训”、“三品一标’’认证单位内检员培训、农资生产经营单位人员培训等专业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省、市、县各级农业部门分层次全面组织开展了农资、农产品安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监管和服务水平逐年提高。 建立生产经营者质量承诺制 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生产经营主体是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总体要求,目前,河北省已经有8个地市、1/3的县级农业部门成立了专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 为落实监管部门责任,依据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该厅还制定了《2013年河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河北省治理农药兽药残留物超标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把整治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个地区、各个监管行业、监管人员,并建立了一整套绩效考核、巡查督导、约谈通报、责任追究制度体系,促进了监管责任的落实。采取加强执法监督、检验检测、要求生产经营者建立质量承诺制等办法,进一步落实了生产经营主体责任。 |
关键词: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农产品安全,农产品生产,农业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