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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价市场化即将尘埃落定:说放开易,管到位难

来源: 燕赵都市报 作者: 2014-11-28 10: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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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药品定价历史上最大规模改革即将尘埃落定,2700余种国家定价药品有望实现市场化定价。昨日,记者从获得的《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中确认,在国家发改委系统内部多轮讨论通过后,取消药品政府定价的文件已于25日开始在全国8家医药行业协会内征求意见,限时48小时。(11月26日《第一财经日报》)

  其实,药价市场化的政策信号早就放出来了。据媒体报道,上月底召开的全国物价局局长会议已经决定,药品价格将在明年全部放开,关于放开的步骤、时间表等问题,也已向各省物价部门征求过意见。所以如今方案直接抛向过去的“限价对象”——— 药企的行业协会,显然在征求意见之外还有确认和周知的意味,这也是社会对此消息反响强烈的原因之一。

  迅速做出反馈的意见中,喜忧参半。喜的是,公众强烈不满、诟病多时的药价问题,终于得到制度层面的改革,一些长久围绕于药价之上的怪现象,比如定价权垄断带来的寻租、贪腐进而推高药价,或者药厂不得自由竞争而丧失创新和满足市场的意识等问题,可能得以揭露和解决。至于忧呢,则主要集中在对“市场化”这个关键字眼的不信任、不理解上。有些评论者担心,过去发改委三十多次降价令都无法让药价下降,甚至反而出现药品市场“越喊降、价越升”的荒诞情形;未来市场放开后,在医、药、患关系中最缺乏谈判权利和信息的患方,既丧失了管理部门对药企的压力,又无法约束尚未从“以药养医”局面中解脱的医疗机构逐利合谋,岂不成了羊入虎口的人肉钱包———只有为鱼肉、掏高价的份儿?

  悲观者的预言,并非都是杞人忧天。一来,此次改革的背景,有前段时间发改委高层特别是涉药管理者,成窝被抓,导致舆论汹涌、处境尴尬的因素,可能急于摆脱“体制性腐败”的阴影,而匆忙抛出改革姿态;但药品市场特别是公立医院药品采购的关键方——— 卫计委和人社部,尚未在药品定价、医保支付等项改革中亮明观点,发改委的表态多少有点一厢情愿。二来,以往种种刚性需求,如住房、教育等领域的“市场化”,每每令普通工薪阶层心惊肉跳,因为他们既无体制福利的庇护,又无财富实力的支撑,一遭市场化暴涨,总是最先饱尝剥夺与挤压的滋味,早如惊弓之鸟,一闻“市场化”就色变。

  然而,有市场,则必有市场化。公平的市场不建立、不培育,不公平的、腐败的、厚黑的市场就会滋生扩张。在药价管制的时代,病患看似买到的是顶着“最高限价”的药,但其实仍有大量的价格磋商和交易在药品供求之间发生,只不过这些议价完全与公众无关,被垄断在少数人手里。这也是催生大批“监管蛀虫”的原因。所以,药价公平不公平、合理不合理,不在于是否提出“市场化”这个概念,而在于到底建立怎样的议价机制。这才是保证药价真正走向市场化、健康化的关键。

  在建立合理的议价机制中,必须明确提出一个问题:在市场化以后的药品市场上,管制部门应该发挥哪些作用,担负哪些责任?这是因为,检讨以往的中国药品市场,我们不难发现,过去的许多管理之失,也未必都是太“紧”,也多有松懈、疏漏、混乱之弊——— 比如药厂轻松推出所谓“新药”高价蒙人,高价低质的假药劣药泛滥,在农村、民营医院等低端市场如入无人之境,等等。这些,都与包括发改委在内的监管部门失职、渎职有很大关系。药品是与国民最基本权利息息相关的重要商品,对这一商品的产、供、销全链条的可靠监管(自然也包括价格合理性的科学管理),是每个国家政府义不容辞和理所当然的责任。现在谈放开药价,也决不意味着放下这种责任;反而如何更科学、更合理、更人性化地“管”到位,让药品市场的市场行为真正成为群众健康的庇护力量,才是政策由“有形之手”换到“无形之手”的应有之义。

关键词:药价,市场化定价,药品市场,新药,最高限价

责任编辑:张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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