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3年末 河北累计完成退耕还林186.67万公顷
资料图 长城网12月6日讯(记者 吕晓红)记者从河北省林业厅获悉,截至2013年末,河北省累计完成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任务186.67万公顷,其中退耕还林、宜林荒山荒地造林、封山育林面积占退耕面积的比例分别为33.82%、57.32%和8.86%。 据介绍,2000年,河北省退耕还林工程在张家口、承德两市的坝上6县开始试点;2002年,工程在全省全面实施,工程建设范围涉及11个市176个县(市、区)。10年来(2002至2012年),工程区积极创新造林机制,退耕还林工程取得良好效果,森林平均覆盖率增长了3.77%,工程区呈现出林茂粮丰的和谐景观,有效改善了全省的生态环境,调整了农村产业结构,加快了农民脱贫致富的步伐,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退耕还林的优惠政策,使许多民间资本纷纷投资林业,掀起民间资本投资林业的热潮,为林业建设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 河北省退耕还林树种按林种类型分为生态林、经济林、灌木林,分别占退耕面积的比例分别为74.98%、13.00%和12.02%。其中杨树和柏树是主要退耕还林树种,杨树累积退耕还林面积74.39万公顷,占生态林面积的比重为53.15%,占全省退耕还林面积的39.85%,另外经济林退耕还林面积累积24.27万公顷。 河北省退耕还林面积较大的张家口市、承德市、保定市和邯郸市各分项生态效益物质量均较高。河北省东部秦皇岛市退耕还林面积仅2.56万公顷,唐山市退耕还林面积为2.73万公顷,两市退耕还林面积在全省最低。河北省退耕还林工程每年生态效益总价值为970.80亿元。张家口市、承德市和邯郸市生态效益总价值量排在全省前列,其价值量占全省总价值量的33.60%、17.83%、9.11%。东南部地区的唐山市、衡水市、邢台市生态效益总价值量均较小。 |
关键词:退耕还林,生态效益,河北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