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提案]应制订实施《京津冀区域清洁空气条例》
长城网1月8日讯(记者 解哲琳)京津冀地区的环境问题特别是大气污染问题尤为突出,严重制约了三地经济和社会持续发展。在2015年河北“两会”上,农工党河北省委提交提案,建议由国务院牵头,国家有关部门会同京津冀积极推进,尽快制订并实施《京津冀区域清洁空气条例》。 提案称,农工党北京市委、农工党天津市委、农工党河北省委三地有关专家在今年年初组成了《京津冀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体制体系》调研课题组,就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开展了一系列调研活动。基于目前的阶段成果和京津冀大气污染治理的严峻性和紧迫性,他们建议在大力推进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的同时,通过河北和北京、天津的共同推动,由国务院牵头,国家有关部门会同京津冀积极推进,尽快制订并实施《京津冀区域清洁空气条例》。 农工党河北省委建议,《京津冀区域清洁空气条例》依据空气质量国家战略、区域严格且灵活、区域协同发展相互合作、环境质量状况和排放总量双重指标约束、全社会责任体系、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环境优先等原则。确定区域空气质量中、长期目标;成立“国家京津冀区域空气污染治理决策委员会”和实体型的“区域空气质量管理委员会”,贯彻、监督条例的执行。 同时建议,该条例要制定比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更加严格、具体、特殊的制度。如排放标准体系,环境信息平台、监测预警应急、规划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会商、技术交流与合作、治理项目评估和调整、国家区域合作基金、公众参与等制度。明确包括固定源、移动源、面源,能源、交通运输、工业、城市建设和管理、农业、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活的各种技术指引和强制性技术措施。建立科学技术进步、经济政策等支撑体系。 |
关键词:提案,两会,京津冀,大气污染 |
责任编辑:刘昆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