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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床病人被驱离,也应有一次“返场”

来源: 光明网 作者: 2015-02-12 09: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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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薛家明

从2011年10月至今,陈某已经在北京京煤集团总医院(以下简称“京煤总医院”)骨科病房住了近3年半时间。因认为医院诊疗不当,陈某多年来一直拒绝出院。医院无奈起诉至法院要求其腾退病床,法院判决后陈某依然拒不执行。10日下午,门头沟法院执行局的法官对其采取了强制执行。(2月11日《北京晨报》)

其实,无论放在什么语境下,病人赖床3年不走,也是一件让人无法容忍的事。一来,在优质医疗资源相对匮乏,各大医院普遍“一床难求”的情况下,陈某长期赖床,就意味着有人无法入住,显然对其他病人来说非常不公。二来,医院是悬壶济世治病救人的场所,需要的是安静、祥和的氛围,将医患纠纷长期在病床上上演,会影响其它病人的治疗。将赖床病人请出病房,并无不妥之处。

但我们在为终于解放了一个床位,拍手称赞的同时,也不得不思考,为何病人热衷于赖床不起?要知道,即使医院的软环境在好,服务在出色,也不如在家里儿孙绕膝温馨畅快。倘若没有不得已的苦衷,陈某不会在医院一赖就是3年半。因此,赖床病人被驱离,并不表示陈某就一定理亏,更不意味着问题到此为止。有关方面应该给陈某一次“返场”的机会,表达自己的委屈与诉求。

据报道,陈某因交通事故受伤进入京煤总医院,出院后不久,因“左下肢肿痛一周”再次入院。入院初步诊断为:“左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DYT、左膝关节镜术后。”目前,虽无直接证据表明,血栓是否为京煤总医院治疗失误所致。但仅仅一句“有问题可以起诉”,也难以证明院方并无不妥之处。从这个角度看,给陈某一次“返场”的机会,重点应该是住院治疗的过程,而不是老赖、医闹、铁链锁床等题外话。唯有如此,才能陈某赖床不在上演“第二季”。

赖床病人被驱离,不止是一个个案,而是不和谐医患关系的一个缩影。病人一遇到“疑似”医疗事故,首先想到的不是走法律程序解决。而是“一哭二闹三上吊”,倒逼医院赔偿。院方则是,为保住零事故的金字招牌,一直死不认错---不是将事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是拼命捂盖子。因此,陈某被驱离,并不值得大书特书。相反,给陈某一次“返场”的机会,才能在潜移默化间,改变医患对立的思维,让医患关系逐步走向和谐。(薛家明)

关键词:病人,赖床,陈某,和谐医患关系,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总医院,北京晨

责任编辑: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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