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三级公立医院 医疗责任保险今年全覆盖
今年,全省三级公立医院医疗责任保险参保率要达到100%,二级公立医院参保率要达到90%以上。保险公司将作为第三方参与医疗责任赔偿,确保医疗责任保险在医疗风险分担机制中发挥最大作用。 近日,辽宁省卫生计生委出台文件,进一步加强辽宁医疗责任保险工作。 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投保医疗责任险后,在保险期内,因医疗责任发生经济赔偿或法律费用,保险公司将依照事先约定承担赔偿责任。这将有利于患方及时得到经济补偿,有利于更好地明确医疗纠纷中医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辽宁省卫生计生委的工作人员表示,在以往的医疗纠纷调解中,能否及时得到赔付,是患者最关心的问题之一,而能否分担医疗质量安全风险则是医院最关心的问题。 医疗责任保险是医改过程中不断探索建立的医疗风险社会分担机制和纠纷多元解决机制,旨在让医疗责任保险作为“第三方”力量,通过与医疗纠纷调解机制的有效结合,将医疗纠纷处理从医疗机构内转移到医疗机构外,依法依规进行调解、处置和理赔。 今年,全省将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建设纳入“平安医院”考核体系,纳入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考核体系。辽宁省保险机构将进一步完善医疗责任保险合同、条款,科学合理厘定医疗责任保险费率,增强医疗责任保险产品吸引力和适应性。 |
关键词:医疗责任保险,医疗纠纷,医疗风险,医疗责任险,公立医院,医疗质量, |
责任编辑: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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