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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为300余家“走出去”企业解决涉税疑难问题

来源: 长城网 作者: 李文英 赵爱民 宿馨元 2015-03-27 08:4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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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办税大厅。(图片与本文无关)

资料图:办税大厅。(图片与本文无关)

  长城网3月26日讯(李文英 赵爱民 记者 宿馨元)记者3月26日获悉,河北省国税局、地税局日前联合发出《致河北省“走出去”企业的一封信》,广泛告知“走出去”企业可以享受的税收服务和税收协定解释、税收抵免政策等内容,主动服务“走出去”企业。同时,为300余家“走出去”企业发放《河北省“走出去”企业境外投资涉税情况调查问卷》,全面详细了解企业涉税需求,帮助企业研究解决涉税疑难问题。

  截至目前,全省“走出去”企业有300余家,遍布欧洲、美洲、非洲、大洋洲和亚洲多个国家和地区。2014年全省国税系统共为“走出去”企业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5份,使企业能够在投资国享受税收协定减免税款的待遇,企业利益得到有效保护。

  省国税局副局长胡秋生介绍,为避免重复征税,我国已与101个国家和地区签订了国际税收协定(安排),如果“走出去”企业希望我国与其他国家或地区谈签税收协定,可以向省国税局反映,省国税局将及时反映到国家税务总局,由国家税务总局统筹制订税收协定谈签计划。

  对规模较大、有行业代表性、境外业务较多,特别是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投资较多的企业,省国税局将开展专题调研,了解企业面临的税收问题和需要获得的税收支持,深入研究企业在投资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税收政策,为“走出去”企业和个人提供重点投资国税收法律咨询服务。

  同时,省国税局利用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专题培训、专题座谈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税收宣传和咨询,内容涉及税收协定解释、境外所得税额抵免、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居民身份认定、我国企业以机器、设备向境外投资或对外承包工程的出口退税相关政策等。

  省国税局国际税务管理处处长刘明表示,为维护“走出去”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省国税局将积极协助解决跨国税收的争议,积极推进税收协定缔约方相互协商,帮助纳税人解决与东道国的税务争端。“走出去”企业也需要履行相应的信息报告义务,在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要填报《居民企业参股外国企业信息报告表》;在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应附报《受控外国企业信息报告表》、受控外国企业按照中国会计制度编报的年度独立财务报表等与境外所得相关的资料信息。

关键词:河北省,税收,企业,难题

责任编辑:邢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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