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12项医保政策出台 支持滨海新区公立医院改革
今晚网讯(记者 张静)3月26日,市人力社保局联合市发改委、市卫计委发布《关于对滨海新区公立医院改革医疗保险工作给予支持的通知》,从医保基金预算、药品费支付、付费方式和分级诊疗、医疗管理等四个方面,提出12项具体措施,支持滨海新区公立医院改革。 在基金预算方面:在预算管理上滨海新区可参与试点医院的医保基金预算分配工作;在预算额度上对滨海新区试点医院在保持全市平均增幅基础上,再增加3个百分点;试点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让利给参保人员的部分,将实行结余全部留用。 在药品费支付方面:试点医院进行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时,医保部门同步改造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开发支付软件,并对试点医院内部信息系统改造提供技术支持;滨海新区开展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时,在基本医保药品目录范围内,对于经再次议价明显低于现价的药品,医保纳入报销范围;在慢性病药品使用上,扩大滨海新区基层医疗机构高血压、糖尿病用药范围,以及开具长期处方的,医保纳入报销范围。 在付费方式和分级诊疗方面:优先在滨海新区推行医保按人头、按病种付费试点;滨海新区开展分级诊疗时,职工医保继续实行差别化报销政策,并向基层倾斜,即门急诊报销比例,在基层明显高于高级别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在基层明显低于高级别医疗机构;在门急诊就医范围上也给予支持,滨海新区参保居民门急诊就医,医保报销范围由目前的一级医院扩大到试行综合改革的二级公立医院。 在医疗管理方面:试点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提高后,医保按照提高后的价格予以支付;滨海新区开展医师多点执业的,医保按照卫生部门提供的名单做备案管理,保证其能够在多个执业地为参保人员提供服务;滨海新区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康复管理的,医保管理部门在专业康复人员资格确定、康复病种确定和康复机构标准化、康复管理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给予帮助,并逐步将符合条件的康复项目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滨海新区13家试点医院名单 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天津市泰达医院、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医院、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中医医院、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中医医院、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响螺湾医院、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安定医院、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妇产医院、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口腔医院、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传染病医院、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医院、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中医医院、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社区医院。 泰达国际心血管病医院仍按照《市发改委市卫局关于调整泰达国际心血管病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试行)的通知》(津发改价综[2014]645号)文件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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