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临时救助列入政绩考核指标
原标题:临时救助列入政绩考核指标 昨天,你看市政府公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提出今后将把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工作列入区县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通知》明确了临时救助这种应急性、过渡性救助的发放对象,具体包括: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遭遇突发事件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本市低保、低收入家庭;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困难,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个人。 救助中,各级救助管理机构、慈善超市等,可根据临时救助对象困难情形,为临时救助对象发放衣物、食品、饮用水等实物,也可提供临时住所、临时生活照料、心理干预等救助服务,对突发急病的临时救助对象可提供医疗服务。 《通知》中提出,本市今后要将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工作列入区县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并合理确定权重。同时,市政府要求各区县政府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急难事项求助“首问负责制”和转介工作制度,设立统一的社会救助申请受理窗口,严格办理时限和要求,跟踪办理结果,方便群众求助。 |
关键词:通知,政绩考核,救助对象,救助制度,救助管理,首问负责制,救助服务 |
责任编辑: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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