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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连曝3起幼儿园虐童事件 未成年人保护存漏洞

来源: 未来网 作者: 2015-06-12 10: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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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网北京6月11日电(记者 李盈盈)6月9日一天,全国曝光三起幼儿园虐童事件,北京多名幼儿被幼师用针扎,福建幼儿被幼师用订书钉订穿耳朵,河南6名孩子被脱光衣服后遭老师手掐脚踹。未来网记者在百度搜索引擎里输入“幼儿园虐童”等关键词,可以查到相关结果几百万条,相关新闻8670篇。

幼儿园虐童事件为何频发不止?根源何在?

2014年,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对全国范围内留守儿童生存状况调查显示,留守儿童受意外伤害的比例较高。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研究员陈晨表示,“从报道看,福建被老师用订书钉订耳朵的孩子应该是留守儿童,父母外出工作,孩子跟随祖父母生活。被报道的众多虐童事件多发生在小城市、城乡结合部或者乡镇等地。这些地方的人口结构发生了改变,青壮年劳动力外出,老人和孩子留下来共同生活,父母对孩子的关心、沟通、照顾明显不够。父母对孩子的疏忽和不关注是虐童事件的潜在家庭根源。”

她接着说:“幼儿园教师很大一部分刚刚幼师毕业,没有养育孩子的经验,只是理论上学习过幼儿教育规律,在实践中遇到措不及防的问题,难以把握适度原则,这是造成虐童事件的教育根源。”

有数据显示,目前幼师的年纪一般在20岁左右,她们自己的心理尚未成熟,并面临着较大的压力。

“另外,幼儿教育是经济回报率低、社会责任大、工作时间长的职业。幼儿教师的流动性较高,尤其是在一些民营幼儿园任教者的收入远不如外出打工所得,致使幼儿教师在管理和带教的过程中,心浮气躁,缺乏耐心,教育工作难以维持长久,这是造成虐童事件的社会根源。”陈晨补充说道,“虐童事件时有发生,不仅仅是师德问题,更是综合的社会问题。”

虐童案件多发 反映责任机制和保护机制不健全

陈晨认为,虐童事件屡禁不止,不仅要注重教育部门的监管,还应该重在预防,防微杜渐。她说:“政府应该设立问责制度,介入司法程序。社会只是针对伤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等恶性事件进行惩罚,而对侵害未成年人权利的其他事务考虑不足,这也是我国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存在的漏洞。虽然我国在1990年签署了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但20多年过去了,整个社会仍然没有形成儿童利益最大化、儿童权利优先的现代儿童观。防止侵害儿童权利不仅是教育部门的责任,与儿童保护相关的各个部门都需要深刻反思,从根本上保护未成年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或者变相体罚,情节严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中也规定:对体罚学生情节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殿学律师表示:“近几年虐童案件触目惊心,有幼师水平参差不齐,个别幼师素质低下;也有幼儿园缺少监督及事后没有追究严重责任等原因。”

关键词:留守儿童,幼师,幼儿园教师,保护未成年人,儿童权利公约,中华人民共

责任编辑: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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