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长城网>>健康频道>>健康24小时

刚办的大病慢病,但不知药费的报销标准

来源: 胶东在线 作者: 2015-07-06 11:21:00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胶东在线消息 问题编号为663567的网友留言咨询: 刚办的大病、慢病,但不知药费报销标准,请回复一下好吗?

烟台市社保中心回复:我市大病患者的门诊医疗费用,符合规定的由统筹基金按85%支付。尿毒症患者的门诊血液透析费用、腹膜透析费用及器官移植后服用环孢素A的费用在上述基础上再提高10%。

慢性病门诊实行起付线和限额管理。慢性病起付标准:300元。慢性病患者治疗统筹疾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按80%支付,一个医疗年度内不能超过慢性病最高支付限额。

如还有疑问可咨询我们门诊管理科,电话:6632192。

责任编辑:宋君

关键词:大病,药费,慢性病,腹膜透析,环孢素A,门诊医疗,报销,宋君,限额

责任编辑:健康
-->

相关新闻

关闭
网站简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监督我们 | 举报平台 | 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