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人社局:学生儿童医保最高能报11万元
黑龙江晨报讯 (记者 邵馨月) 近日,哈尔滨市人社局对一些百姓关注度较高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解答。 学龄前儿童到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办理参保手续,在校生每年9月由学校统一办理。参保学生儿童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特殊疾病门诊和普通疾病门诊医疗待遇,最高能报11万元。 参保居民在一个待遇年度内发生的符合支付范围的费用,由门诊统筹基金支付50%、个人负担50%,超过300元部分由个人自负。参保学生儿童在哈医大一院、哈医大二院、哈医大四院和省医院住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相应降低三个百分点。 |
关键词:学生,参保,医保,住院,统筹基金,疾病,个人负担,学龄前儿童,黑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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