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抽检蚊香杀虫剂半数不合格 长期接触有损健康
夏天是蚊虫出没的季节,你家使用的杀虫用品合格吗?昨天,江苏省质监局发布2015杀虫雾剂产品监督抽查质量分析报告,和2015蚊香产品监督抽查质量分析报告,一共抽查了80批次杀虫雾剂产品,合格41批次,合格率为51.3%,主要不合格项目集中在有效成分含量和净含量方面。抽查的蚊香产品有79批次,合格41批次,合格率为51.9%,主要是有效成分含量和用药要求不合格。省质监局专家提醒,购买家用卫生杀虫用品时,一定要注意有效成分,防止长期接触过高的有效成分引发健康问题。 半数蚊香和杀虫剂不合格 据介绍,这次抽检范围涵盖了整个江苏省,省质监局分别从生产厂家、市场和电商平台购买了样品。80批次的杀虫雾剂产品中,从生产厂家抽查的10个批次全部合格,而从市场上和电商平台购买的70个批次中,只有31个批次合格,合格率仅为44.3%。蚊香产品也面临同样的“尴尬”,在抽查的79批次的蚊香产品中,从生产企业抽查的5个批次全部合格,而从市场上和电商平台上购买的74个批次,只有36个批次合格,合格率仅为48.6%。也就是说,市场上和电商平台上售卖的杀虫雾剂产品和蚊香,五成多不合格。 “登记配方之外的杀虫活性成分,主要是禁止在卫生杀虫用品中添加使用的有效成分,如溴氰菊酯。”国家农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南京)高级工程师洪华介绍,溴氰菊酯的毒性是菊酯类农药中最高的,对人畜健康的影响相对也会较大。 这次的抽检结果显示,杀虫雾剂样品中,检出有效成分不符合用药要求的产品有29批次,占所抽样品数的36%。蚊香样品中,检出有效成分不符合用药要求的产品有16批次,占所抽样品数的20%。 长期接触会导致身体不适 “目前,家用卫生杀虫用品的药剂有效成分,基本上都是低毒拟除虫菊酯类农药,主要有胺菊酯、氯菊酯、氯氰菊酯、烯丙菊酯和炔丙菊酯等品种。”国家农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南京)高级工程师洪华介绍,这些对人神经系统影响较大,长期接触会引起头晕、头痛、神经感觉异常甚至神经麻痹等症状。 根据相关标准,一般家用卫生杀虫用品有效成分的含量下限不低于15%,上限不高于35%。“因为有效成分过低达不到驱灭蚊虫的效果,过高则会对人畜及环境造成伤害。”洪华表示,此次检测的产品中,杀虫雾剂的有效成分含量不合格的占35%,蚊香产品的有效成分含量不合格的则占44%。 有些杀虫雾剂还有可能爆炸 杀虫雾剂一般都装在密封的罐子里。生活中,曾发生过因为杀虫雾剂瓶子背部压力过大,发生爆炸的事情。这次检测,省质监局专门对杀虫雾剂产品做了风险监测,结果发现,80批次杀虫气雾剂产品中,发现二甲醚的产品有32批次,问题发现率为40%。 据介绍,有的厂家为了降低成本,选择了在抛射剂中加入了价格低廉的二甲醚,更有甚者完全使用二甲醚替代丙丁烷作为抛射剂。 “二甲醚的蒸汽压比较高,如果使用纯的二甲醚做抛射剂,在55℃时几乎已经达到罐体承压的上限了。”洪华说,此外,二甲醚还对气雾剂罐接缝处的橡胶密封圈有腐蚀溶胀作用,这就大大降低了罐体的承压能力,容易引发爆炸。 消费提醒 买杀虫用品一定要 注意“双号齐全” 为了保障安全,省质监局专业人士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家用卫生杀虫用品的时候,应该到正规商店购买品牌商品,购买时一要看清罐体上是否标有农药登记证号(或农药临时登记证号,以WL开头,后面是批准时间和批号)和产品标准号,二者不全的商品不要购买。其次,还要仔细查看产品有效成分的组成,不能购买未标明有效成分的卫生杀虫剂产品。 化学杀虫剂中,除虫菊酯类杀虫剂比较安全,包括氯菊酯、胺菊酯、丙烯菊酯等。同时,还要注意气雾剂外包装情况,尽量买外观看起来光滑、印刷精美的正规企业生产的产品。 使用过程中,应该尽量减少同卫生杀虫剂的接触的机会,除了不要让婴幼儿、儿童以及过敏体质的病人接触外,也不要直接喷洒在皮肤、食物、高档家具上,防止腐蚀。此外,在保存气雾杀虫剂时,也应该放在阴暗处保存,不要撬、敲、穿刺及抛扔。 许纲 邓超 赵书伶 |
关键词:杀虫用品,抛射剂,有效成分,氯菊酯,溶胀,WL,蚊香,二甲醚,胺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