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13市将肺结核纳入门诊特定病种
南方日报讯(记者/骆骁骅通讯员/张其明)笔者14日从省卫计委对省政协的答复中获悉,目前全省已有13个市将肺结核的门诊治疗纳入门诊特定病种,此外我省已实现了“学校结核病公共卫生事件”的零报告。 省卫计委在答复中透露,我省作为人口和流动人口最多的省份,面临着肺结核防控的严峻局面,每年新发现肺结核病人近7万例,全省仍有活动性肺结核病人17万左右,总耐药率16.4%。 为增强肺结核的防治能力,广东从2006年起,每年省财政投入800万元用于全省各级结核病防治机构能力建设、结核病耐药性监测和结核病防治质量控制和评价等方面工作。从去年开始,省分批逐步加强基层结防机构能力建设,包括为经济欠发达地区配备菌种运输车以及改善县区级结防机构实验室用房等,今年省级结核病经费更是增加到了1250万元。 多年投入促进了结核病防治特别是耐多药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开展。省卫计委透露,近10年来全省发现并免费治疗肺结核患者55万人,治愈率达到92.8%,结核病疫情持续下降,根据2010年我省第五次结核病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显示,我省活动性肺结核患病率较1990年下降60.4%,防治成效显著。 此外,全省登记并治疗管理学校结核病患者病例总数呈逐年下降趋势,学校结核病患者得到规范的登记治疗,相关疫情得到及时有效处置,实现了“学校结核病公共卫生事件”的零报告。 在治疗扶持力度上,目前,我省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政策规定的住院费用支付比例提高到87%和76%,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51万和44万元。全省普遍建立普通门诊统筹制度,结核病患者可以按规定获得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保障,省卫计委表示,已有13个市将肺结核的门诊治疗纳入门诊特定病种。 据了解,我省将尽快在全省范围内将肺结核纳入门诊特定病种范围,并适当提高门诊重大疾病的保障水平,开展重特大疾病特殊医保补助试点,对特困群体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和医疗救助后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再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 原标题:广东省13市将肺结核纳入门诊特定病种 稿源:中国青年网 作者: |
关键词:病种,耐多药,门诊治疗,肺结核病人,我省,门诊医疗,耐药率,结核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