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将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改革 全部取消药品加成
长江商报消息综合改革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提高医保补助标准,鼓励组建医联体、多点执业 本报讯(记者 胡梦 通讯员 胡子辛)记者昨从省卫计委获悉,我省明确今年医改重点工作任务,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湖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下发,今年将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并鼓励组建医联体及医师多点执业,逐步形成分级分类就诊模式。 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将推进医药分开 《通知》明确,今年我省将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改革,鼓励各地自主探索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省卫计委介绍,我省要求各地结合自身情况开展综合改革,首先要明确县域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合理确定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布局、功能、规模和标准,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办医,提升服务能力。 据悉,实施综合改革的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破除“以药补医”逐利机制,通过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加大政府投入、改革医保支持方式、降低医院运行成本等,完善补偿机制。合理确定医务人员薪酬水平,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 公立医院药品采购要“挤水分” 《通知》明确提出,健全全民医保体系,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合)率要稳定在95%以上。城乡居民医保(新农合)人均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380元,政策范围内门诊和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50%和75%左右。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并要求医保要提供高效、精细、可及的服务,全面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强调逐步将医保对医疗机构服务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服务行为的监管。 省卫计委分析,这些举措将使大处方、大检查行为以及医疗费用不合理的快速增长得到遏制。在降低药价上,从各个环节多管齐下,尤其是提出了积极推进药品价格改革,实施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挤药价“水分”的任务,实施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网上公开交易,推进基层特别是农村和边远地区药品县乡村一体化配送,并建立黑名单制度,将使虚高的药价降到合理空间,有效缓解人民群众“看病贵”问题。 建立全省分级分类就诊新模式 据省卫计委介绍,我省明确大力发展社会办医,逐步放开医疗服务业,优化社会办医环境,今年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达到总量的20%左右,同时鼓励组建医疗联合体,推进医师多点执业,推进基层全科医生契约式服务等,形成急性病、亚急性病、慢性病分级分类就诊模式,全省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 《通知》提出了有序扩大试点范围,鼓励各地自主开展试点工作;建立医院与疾控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紧密合作的健康管理服务网络;构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利益共享、防治共担的健康管理服务平台;完善健康高危因素干预、健康教育、疾病治疗、康复护理、医养结合一体化的健康管理服务体系。 |
关键词:公立医院,通知,商业健康保险,药品价格,取消药品,药品采购,全面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