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 医院药品按进货价销售
广西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医院药品按进货价销售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张若凡)8月31日,全区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暨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现场会召开。今年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全面推进医药分开,破除以药补医,改革进入深水区。 药品按进货价销售 医院的药品在进价基础上加价15%销售给患者,是“以药补医“的由来。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其中一个重要内容破除以药补医机制,让医院不再靠药品来养活,而是通过提供优质技术服务获得合理收入。 自治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所有县级公立医院推进医药分开,7月1日起,全区县级公立医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按进货价销售,不得再实行加价销售。 取消药品加成后,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由多方共担,包括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加政府补助、节约运行成本等。 |
关键词:公立医院,县级,医院门诊药房,医院药品,药品供应 |
责任编辑:刘昆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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