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9月15日正式成立
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15日讯 今天上午,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在京宣布成立,中粮集团总裁于旭波当选第一届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会长。目前全国共有近100家会员单位,主要来自营养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检验检测单位和研究机构。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副主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滕佳材在会上指出,近年来,我国营养食品、保健食品产业发展迅速,已成为食品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广大人民群众提高生活质量,享受健康生活做出了积极贡献,但产业尚处于起步阶段,存在着产品安全保障体系不完善,创新能力不足、产业基础薄弱、产品结构不合理、产品虚假夸大宣传、法规标准不健全、技术支撑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的成立,有望让这些问题得到解决。 因此滕佳材希望协会不断发挥自身优势、不断完善行业自律、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和营养保健食品事业做出积极的贡献。 新当选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会长、中粮集团总裁于旭波表示,协会诞生于新《食品安全法》即将颁布实施之际。协会是经国务院有关领导同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业务指导,民政部批准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会员来自中国境内从事营养食品和保健食品相关产业的生产、经营、检测、科研等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及相关领域的企业家、专家学者。协会将积极配合国家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促进行业持续发展,实现人民群众食用安全、身体健康的宏伟目标。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领导下,今后,加强调查研究,找准行业面临的挑战和难题,积极建言献策,服务政府决策,协调各方利益相关者,增进社会和谐;立足于自主创新,着力推动营养保健食品行业科技进步,构建交流平台,增强营养保健食品行业的科学宣传和普及;以崭新的理念、思想、思路和方法做好工作,努力发挥社团组织的桥梁纽带功能,整合和运用社会各界力量和资源,携手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格局。 大会还通过了《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章程》和《会费收缴标准及管理暂行办法》,投票选举产生了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第一届执行机构和领导成员,形成了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第一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决议和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大会期间,还召开了特殊食品监管政策座谈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法制司、稽查局以及食品监管一司、二司、三司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介绍了在新《食品安全法》、《广告法》框架下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的监管政策和要求,并听取了会员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
关键词:食品安全法,国家食品药品,广告法,协会章程,会费收缴标准及管理暂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