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
9月21日上午,省长张庆伟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 会议研究了《河北省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实施方案》。 会议指出,标准化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基础性、战略性作用。要按照国家有关部署和要求,深化我省标准化工作改革,逐步建立起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标准体系和标准化工作机制,提升我省在标准化方面的市场主导权和话语权。一是完善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建立由地方政府领导、质监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在标准体系建设、标准实施和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作用,探索制定京津冀区域标准。二是全面开展我省地方标准清理整合工作,废止除环境保护、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医疗卫生和食品安全以外的所有强制性地方标准,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修订调整为推荐性地方标准。三是培育发展团体标准,选择市场化程度高、技术创新活跃、产品类标准较多的领域,积极参与国家团体标准试点工作。四是开放搞活企业标准,逐步取消现行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制度,支持鼓励企业参与国内外各种标准化活动,使更多的国际、国家标准体现河北技术创新的优势和特点。五是开展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发展一批标准化专业机构和中介服务机构。六是加强对我省主要出口产品的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等信息的跟踪收集和对比研究,积极引导企业按照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七是强化对标准实施的监督,确保标准化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会议研究了《河北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会议指出,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是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有利于更好地发挥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作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会议要求,现有排污单位要逐步实行排污权有偿取得,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新增排污权,必须在建设项目试生产前通过排污权交易取得。省、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政府要建立排污权储备制度,将储备排污权适时投放市场,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科技示范等项目建设。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排污单位排污权使用的执法监管,依法严厉查处非法排放污染物的行为。 会议研究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 会议强调,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加强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要坚持保基本、补短板、兜底线,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进一步提高我省医疗救助水平,编密织牢保障基本民生安全网。要按照医疗救助城乡一体化要求,精准测算医疗救助资金需求,合理确定医疗救助对象范围和条件,适当加大资助困难群众参保参合力度,积极稳妥做好门诊救助、住院救助等工作。要抓紧制定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实施方案,科学确定救助标准,明确就医用药报销范围,健全医疗救助资金筹集、“一站式”即时结算、及时受理、服务监管等机制。全省各级政府要把医疗救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推动医疗救助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会议还研究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审议了《河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草案)》等事项。 |
关键词:疾病,医疗救助资金,医疗救助对象,我省,会议要求,地方标准,一站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