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食药监局:食品类投诉举报占绝对比重
河北省食药监局新闻发布会现场。刘昆鹏摄
长城网10月12日讯(记者 解娜娜)今日(12日),河北省食药监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15年第三季度全省食品药品案件查处和投诉举报情况。 据悉,第三季度全省共立案查处各类食品药品违法违规案件5064件、行政处罚金额1364万余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4件、捣毁制假窝点8个,办结各类案件共4893起。 此外,全省共接收投诉举报信息10358件,同比增长44%,环比增长16%。按业务类型分类,其中食品7009件,保健食品909件,药品1901件,化妆品237件,医疗器械302件;按举报类别分类,其中投诉举报6980件,咨询3378件。投诉举报受理2559件,受理率为36.7%,受理食品2119件、药品274件、医疗器械43件、保健食品91件、化妆品32件。 数据表明,河北省食药监局接到的投诉举报中,食品类仍占绝对比重,达受理案件的82.8%,呈上升趋势。为保障12331热线更好服务全省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工作,投诉举报信息快速高效准确的流转,河北省食药监局对投诉举报流程进行了优化,形成12331热线和各市局值班电话快速联动运行模式。同时,在投诉举报系统中开通了手机短信和电子签章功能,极大提高了投诉举报案线的流转效率。 附典型案例: (一)食品、保健食品方面 1、邢台市冉某特大假冒注册商标白酒案。近日,邢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市公安局食药安保支队,经过近8个月的缜密侦查,联合查处一起特大假冒注册商标白酒案。该案涉及河北、山东、河南、四川四省,捣毁制假售假窝点7处。查获假冒“五粮液”系列、“泸州”系列、“全兴醇”等白酒制品共7.2万余件(约45万瓶);查处包装材料公司2家,查获假酒包装盒30万个、外包装箱4万余个,涉案金额2500余万元。该案被公安部列为督办案件。冉某等11名犯罪嫌疑人,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唐山市某药房经营假冒保健食品案。2015年9月,唐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群众举报,对唐山市路南区某药房经营“金虫草三参益气胶囊”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查,该药房销售的“金虫草三参益气胶囊”,标示生产厂家未取得保健食品生产资质,未生产过该产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唐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药房经营假冒保健食品行为给予没收违法产品、没收违法所得8288元,并处以罚款100000元的行政处罚。 3、唐山市开平区某商贸公司经营假冒保健食品案。2015年9月,唐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线索,对开平区某商贸公司经营的“抗腿抽筋高钙咀嚼片”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查,该公司经营的“抗腿抽筋高钙咀嚼片”标示生产厂家未生产过上述产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唐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经营假冒保健食品行为给予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4、廊坊市某超市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案。2015年7月,廊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监督检验不合格报告,对辖区内某超市经营“后奕肠”产品情况进行核查。经查,该超市经营“后奕肠”产品亚硝酸盐含量超标,不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廊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超市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34000元的行政处罚。 |
关键词: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布会,食品药品安全,查处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