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总局:5批次花生油抽检不合格 无河北企业
长城网11月24日讯(记者 解娜娜)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消息,日前,国家食药总局对花生油开展了国家专项监督抽检,抽检样品200批次,抽检项目合格的样品195批次,不合格的样品5批次。记者从此次抽检不合格名单中发现,没有河北企业存在。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花生油5批次,涉及3家企业,分别是:山东省东平县粮油食品开发公司生产的赛金河压榨纯正花生油、广西浦生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浦生压榨一级花生油、广西贵港市晟世花生油厂生产的晟凯纯正花生油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同时酸值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广西浦生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惠景园花生油和广西贵港市晟世花生油厂生产的晟美鲜顶级纯正花生油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据悉,对上述检出不合格样品的生产企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经要求山东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企业及时采取停止生产和销售、召回已销售的不合格产品等措施、彻查问题原因、全面整改,对相关企业依法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
关键词:国家食药总局,花生油,抽检 |
责任编辑:解娜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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