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21家医疗机构共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103条
近日,根据《关于开展省直公立医疗机构“关注就医安全、公共卫生安全、人口生育安全——江西卫生监督在行动”综合监督执法检查方案的通知》(赣卫监字〔2015〕63号)要求,江西省卫生监督所抽调部分市、县卫生监督员组成四个检查组,采用“双随机”分别对所有省卫计委发证的21家省直医疗机构开展综合监督执法检查。结果显示多数医疗机构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执业,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整改。 检查组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传染病防治、医疗广告、放射诊疗、母婴保健、计划生育等多方面进行综合监督执法检查。检查采取查阅资料、重点科室全面检查与一般科室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从检查结果来看,多数医疗机构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执业,规范其执业行为,但检查中仍发现部分医院在依法执业、传染病防治、放射卫生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21家医疗机构共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103条,其中4条被依法给予当场行政处罚;建议立案查处11条;建议给予警告行政处罚13条;责令立即整改77条;抄送当地卫生局整改2条。对所有的问题都制作了现场笔录,并出具了卫生监督意见书,所有的当场行政处罚也均制作了相应的询问笔录并收集了相关证据。 本次检查实施的省、市、县联合检查组开展监督执法检查的方式,也是为了更好地实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2号),同时能够将省所同志理论能力高、基层同志实践本领强的特点有机结合,工作中取长补短、查漏补缺,通过相互学习相互影响,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 |
关键词:医疗机构,违规行为,103条,传染病防治,医疗广告 |
责任编辑:何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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