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报销改为定额支付 惠及范围扩大 病种增至30种
为加强阿拉善盟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管理,保障慢性病患者的基本医疗需求,近日,盟行署印发了《阿拉善盟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补偿管理暂行办法》,对门诊慢性病病种、医疗保险待遇等进行了调整。 在满足慢性病患者基本医疗需求的基础上,《办法》提出了我盟慢性病定额标准,将慢性病由原来按住院报销改为定额支付,根据每个慢性病病种实际用药量测算,实行年定额管理。如扩张性心肌病年支付限额为2000元,类风湿性关节炎年支付限额为2500元等。其中,白血病、恶性肿瘤门诊化疗等费用报销暂不实行限额管理,但年度内总支付额不超过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额度。患两种以上慢性病的,按单病种年限额分别计算。 据了解,《办法》将慢性病病种由19种增加至30种,并将恶性肿瘤门诊检查费纳入到了报销范围。慢性病报销比例也有所调整,其中,职工比例调整为80%,居民报销比例为60%,起付线是300元。同时,还将居民慢性病医保实施范围由阿左旗扩大至全盟,并统一全盟慢性病病种及用药目录、准入条件、操作流程,进一步规范慢性病的管理。 新修订的《办法》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记者阿荣娜 |
关键词:住院,办法,定额标准,单病种,扩张性心肌病,恶性肿瘤,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化疗,患者,阿拉善盟 |
责任编辑: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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