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石家庄市红十字救助贫困大病患者活动启动
长城网1月7日讯(记者 邢鹏飞 何震)今日,记者从石家庄市红十字会获悉,该会2015年1月启动的“红十字救助贫困大病患者项目”已经结束。项目救助疾病类别共20项,救助总金额为162.48万元,受益群众总数670人。鉴于项目取得的实际效果,经石家庄市红十字会研究决定,在市直各医疗会员单位、冠名单位继续开展2016年度“红十字救助贫困大病患者活动”,拟救助总金额423万元,涉及15家红十字医疗会员单位,22个病种。 活动会议现场。 长城网 邢鹏飞 摄
本次救助活动以石家庄市红十字会和各会员单位、冠名单位联合开展项目方式实施。石家庄市红十字会根据各会员单位、冠名单位医疗专科优势和自身筹资能力,以各单位上报的项目《实施方案》为基础,确定总体活动实施方案,并于会员单位、冠名单位配套资金确认到位后正式实施。 据介绍,本次活动的活动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为期一年,凡具有石家庄市城乡户籍的贫困大病患者均在本次活动的救助范围内,但需要注意的是部分单位自筹救助金的患者不在救助范围内。本次活动的救助资金由三部分组成,分别是石家庄全市“博爱一日捐”捐款及无定向日常捐款、社会各界和个人向会员单位、冠名单位定向捐款、会员单位和冠名单位自筹专项救助金,救助资金原则上由石家庄市红十字会和各会员单位、冠名单位按不低于1:2的比例进行筹措,但为了增强救助效果和覆盖面,各会员单位、冠名单位配套救助金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 即日起,凡在石家庄市红十字会各医疗行业会员单位、冠名单位就医的城乡贫困大病患者,可在住院期间,凭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办)两级贫困证明或低保证件,填写《石家庄市红十字会特困大病医疗救助申请表》,并由会员单位、冠名单位按要求核实相关资料。审核汇总资料后,将分批次填写《救助贫困大病患者活动汇总表》,上报石家庄市红十字会审核批准。石家庄市红十字会确认手续无误后,下拨救助款。由项目执行单位及时发放到求助人手中,并按要求填写《专项资金支付明细单》。 本次活动救助金使用原则是救助项目正式实施后,由会员单位、冠名单位设立单独账户,独立核算,专款专用,规范管理,接受政府审计部门和石家庄市红十字会的审计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除此之外,各会员单位、冠名单位将明确专人负责救助项目的实施工作,完善救助工作的档案管理,加强各方的沟通与协调,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相关提示: 石家庄市红十字会捐款相关信息: 捐款账户:石家庄市红十字会 开户银行:建行红旗大街支行 帐号:13001615608050002607 地址:石家庄市平安南大街7号商会大厦406室 联系电话:0311-83999016 联系人:翟璘 相关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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