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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疑虑增强信心,构建“疫苗信任”正当时

来源: 长城网 作者:芦静 2016-05-01 08: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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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语:4月25日是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今年的主题是“依法预防接种,享受健康生活”,正是为了强调预防接种工作,要以严肃法纪来恢复公众的信任。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第668号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决定》(简称《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决定》主要针对山东济南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着力完善第二类疫苗的销售渠道、冷链储运等流通环节法律制度,建立疫苗全程追溯法律制度,加大处罚及问责力度,坚决保障接种安全。

  修改《条例》表明国家规范疫苗管理的决心

  从3月18日媒体披露山东警方查获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到4月1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修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再到国务院公布《决定》正式施行,此次修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幅度、力度之大前所未有。修改后的《条例》,取消了疫苗批发企业经营疫苗的环节,明确将疫苗的采购全部纳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于居民自费接种的第二类疫苗,从以往允许企业经营,改为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组织在平台上集中采购。这就直接废除了企业参与经营第二类疫苗的模式,将第二类疫苗和第一类疫苗纳入政府统一采购和监管渠道——济南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涉及的疫苗都是二类疫苗,此次修改《条例》取消了企业经营二类疫苗的环节,一个再明显不过的目的,就是要最大限度防止类似的非法经营疫苗案件再度发生。

  疫苗监管再严也不为过

  这次济南非法经营疫苗大案发生后,没有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增多的情况,并不意味着如果类似的案件再度发生,一定还会出现这种“万幸”。此案中脱离冷链储存的疫苗没有产生特别严重的后果,并不意味着疫苗冷链储存是可有可无的环节,不意味着下次如果发生类似案件,脱离冷链储存的疫苗仍然不会伤人害人。正是为了消除疫苗监管中的侥幸心理,为了把疫苗监管做到最严、最细、最实,在各地就济南非法经营疫苗案立案刑事案件190多起,刑事拘留200多人,国家食药监总局、卫计委和山东等17个省(区、市)相关责任人被依法依纪问责,357名公职人员受到撤职、降级等处分的同时,国务院抓紧修订了《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从改革第二类疫苗流通方式、强化疫苗全程冷链储运管理、完善全程追溯管理、加大问责处罚力度等关键方面,全面加强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的监管,力求百分之百安全可靠,精益求精而万无一失。

  山东济南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没有出现特别严重的后果,但直接促使国务院修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使我国疫苗监管大幅加码提级,这并非“矫枉过正”、“过度反应”,而是新形势下依法加强疫苗监管的必然要求。归根到底,疫苗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直接关系百姓生命健康,公众反应“敏感”一些也不为过,对职能部门要求再高也不为过,监管措施再严也不为过。

  构建“疫苗信任”正当时

  用好政府和市场“两只手”

  从本质上说,一类疫苗是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作为国家行为更加强调公益性和低利润。二类疫苗主要针对季节性、区域性较强的传染疾病,其性质是个人健康行为,不能由国家大包大揽,需要用好政府和市场“两只手”,才能构建公众的“疫苗信任”。

  政府要提供好的制度环境,并扮演“监管”角色。破解上游疫苗生产经营过度竞争与下游接种环节行政垄断形成结构性矛盾,这是恢复疫苗市场正常流通秩序的关键。改变分段监管的“碎片化”行政体制,加强监管政策的连续性,提升药监部门监管能力和权威性,真正建立疫苗从生产到使用的全程追溯制度。加大处罚及问责力度,对非法购销、未按规定储运疫苗等违法行为提高罚款金额、增设禁业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严格属地监管职责,落实地方政府及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引咎辞职的规定,打破地方保护和部门利益。

  市场要在疫苗安全治理中发挥基础性作用。例如,实现二类疫苗需求和购销信息公开透明,引入市场化配送服务,防止形成行政垄断;建立临期过期疫苗补偿机制,通过商业保险或政府回购补偿企业潜在损失,从源头杜绝疫苗非法流通;区分一类疫苗纯公益性和二类疫苗的个体性,通过维持利润空间激励企业创新,以应对流感等不断更新的传染疾病;建立完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商业保险机制,提高补偿公平性和效率。

  总之,只有让政府和市场各归其位,才能构建起二类疫苗安全治理的长效机制,让公众信任疫苗接种工作,主动接受健康保护,共同构建美好生活。

  让焦虑情绪远离公众

  回看整个疫苗案件引来广泛关注时,公众的焦虑情绪背后,也有大写的“不信任”。毕竟,涉及自身与家人的安全,这样的不信任可以理解。更何况,这起案件的规模之大、涉及范围之广,也确实让人咋舌。“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而信任的小船就更是了。因为,该案件暴露出的,是监管的漏洞,而有漏洞也就意味着,更多人可能钻空子干那些损人利己的勾当。“千里之堤,毁于蚁穴”,这句古语用在这里,再合适不过了。

  类似的信任危机,这些年并不少见。当年,一些奶粉中的三聚氰胺,几乎摧毁了中国相关产业的根基,至今从海外代购奶粉,仍是不少人理所当然的选择。而食品安全领域出现的问题,也让不少人在吃东西时战战兢兢、如临如履。相比之下,疫苗是更加必不可少的基本健康产品,疫苗安全也是政府必须要提供的公共产品,决不能让公众再一次失去信任了。

  从这个角度看,相对于具体的措施,政府的态度对公众而言可能更加重要。无论是李克强总理对疫苗案的批示,相关部门对疫苗案的处置,还是疫苗条例的大幅修改,说到底都是要重建“疫苗信任”。公众看到了最高层级政府解决问题的决心,看到了处理疫苗案时雷厉风行的行动,看到了补上监管漏洞时合理有效的举措,也就看到了疫苗安全的保障,看到了健康生活的希望,看到了在疫苗接种上,保持基本信任的可能。

  今年的儿童预防接种日,主题是“依法预防接种,享受健康生活”。的确,以严肃法纪、良法善治来规范疫苗的使用和监管,才能恢复公众的信任,让更多人能免于疾病,更免于焦虑。

  (据人民日报、新华社、京华时报、北京青年报等综合)

关键词:疫苗,流通,预防

责任编辑:何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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