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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患儿先天性梅毒,听听儿科专家怎么说

来源: 宁夏健康网 作者: 2016-08-05 15:4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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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病例一:

  患儿出生12天的时候,检查出患有先天性梅毒。患儿母亲在怀孕3个月时发现自己患有梅毒(具体治疗包括用药疗程等情况不详)。在患儿出生第12天后,检查患儿及其母亲的梅毒抗体发现,患儿梅毒抗体阳性,患儿母亲梅毒抗体阳性,患儿入院后给予正规治疗后两周复查梅毒抗体阳性。

  宁夏第四人民医院儿科主任王永生温馨提示:先天性梅毒的治疗必须正规,用药必须足量足疗程并定期随访以达到血清血的逆转。

  病例二:

  患儿在出生17天的时候被检查出患有先天性梅毒。因“间断发热15天”就诊于某市级医院,患者入院前最高体温38.8摄氏度,伴有口吐泡沫,腹胀,皮肤粘膜黄染,鼻塞,流眼泪,眼部分泌物增多。在某市级医院检查血常规,WBC,按照新生儿梅毒血液,新生儿肺部,新生儿高胆,病情好转,但在进一步检查中发现梅毒抗体阳性 TRuST:1:32,确定该患儿同时患有“先天性梅毒”。

  宁夏第四人民医院儿科主任王永生温馨提示:新生儿出现鼻塞,流浓稠鼻涕,眼部分泌物增多,不要单纯考虑为上呼吸道感染,要考虑“先天性梅毒”的可能。如果同时出现手足部脱皮或手足底部出现泡状的红色斑,说明先天性梅毒的可能性更大。

  如何预防先天性梅毒,宁夏第四人民医院儿科主任王永生说:“梅毒螺旋体可在妊娠的任何时期穿过胎盘,但胎儿梅毒的损害一般发生在妊娠第四个月以后。妊娠妇女患有早期梅毒,且未经治疗其胎儿发生先天性梅毒的概率约为75%—95%。如在妊娠16周以前对妊娠妇女进行充分的治疗,则可以防止胎儿受累。对于患有梅毒的妊娠妇女进行及时有效的治疗是防止先天性梅毒的重要环节,因此,在妊娠早期,妊娠第三个月之前进行梅毒筛查很有必要。

  个人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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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永生,男,毕业于宁夏医学院,大学本科,副主任医师,儿科主任,从医21年,现工作于宁夏第四人民医院。

  从医经历:1994年毕业于宁夏医科大学临床医学系,于2002年在南京儿童医院小儿内科进修学习;从事小儿内科工作21年,具有扎实小儿内科理论基础,丰富的临床经验。

  个人擅长:擅长儿童感染性疾病和呼吸、消化、循环、神经等系统疾病的治疗。尤其在儿童感染性疾病:即儿童结核病、儿童梅毒、手足口病、麻疹、猩红热、腮腺炎等疾病治疗方面,有着丰富的治疗经验。   

  工作感悟:关爱生命,预防和治疗并重。

  坐诊时间:每周一、三、五。

  咨询电话:0951-2031771。

关键词:患儿,先天性梅毒,儿科专家,宁夏第四人民医院

责任编辑:何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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