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进口废物管理目录》发布 24种固体废物被禁止进口
长城网8月22日讯(通讯员 靳帅)8月16日,环保部、质检总局等五部委发布了《关于发布<进口废物管理目录>(2017年)的公告》。对现行的《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和《非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进行了调整和修订。 公告将来自生活源的废塑料(8个品种)、未经分拣的废纸(1个品种)、废纺织原料(11个品种)、钒渣(4个品种)等4类24种固体废物,从《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调整列入《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详见附件)。 该公告将于2017年12月31日起执行。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质检总局2014年第80号公告,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质检总局2017年第3号公告同时废止。 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醒进口固废相关企业,提前知会废物原料国外供货商,严格落实公告规定,将“禁止进口固体废物”拒之于国门之外。 |
关键词:进口,废物,检验检疫 |
责任编辑:崔梦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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