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9日发布通告称,食药监总局在部分城市共344家水产品经营单位抽检607批次鲜活水产品,检出不合格样品66批次,合格率为89.1%。
根据通告,食药监总局随机抽检了大菱鲆(多宝鱼)、乌鳢(黑鱼)、鳜鱼等鲜活水产品607批次,检验项目为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氯霉素。抽检结果显示,鳜鱼、乌鳢(黑鱼)等鲜活水产品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禁用药物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针对抽检监测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食药监总局已责成相关省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经营不合格水产品的经营单位进行立案调查、依法处理,涉嫌刑事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调查,追究刑事责任。
食药监总局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做好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工作,加强专项检查和监督抽检,严厉打击水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