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做好2018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收与结业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指出,各地要确保落实全科等紧缺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任务,鼓励各地、各培训基地采取多种措施加大紧缺专业招收培养力度,紧缺专业招收可突破国家计划限制;紧缺专业招收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培训基地和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监管考核,对擅自扩大非紧缺专业招收或超容量招收的培训基地,超出部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不予支持,并视情况调减培训基地下一年度招收计划或暂停招收资格。
《通知》明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收以应届毕业生为重点,向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倾斜、向贫困地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各地应确保新招收的培训对象于9月1日前进入培训基地接受培训。结业考核分为专业理论考核和临床实践能力考核两部分。理论考核分两次进行,时间为5月12日和10月20日,临床实践能力考核应于理论考核结束20个工作日内(也可早于理论考核)完成。专业理论考核和临床实践能力考核均合格者视为结业考核合格,未通过其中任一项者,可就未通过科目再次申请结业考核;已通过科目成绩3年内有效。
《通知》指出,在读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通过具有培训基地资格的教学医院申请参加结业考核。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合格并到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临床医师,应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执业注册或注册变更手续,执业范围应与培训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相衔接。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结业考核合格并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执业地点按规定限定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等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范围为全科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