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出台6大方面、22项具体措施,推进全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一是着眼覆盖全民和全生命周期,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完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广泛建设国医堂;夯实基层中医药服务基础,加强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到2022年,力争省中医院整体实力跻身全国前列,市级中医医院全部达到三级甲等水平,30家县级中医医院服务能力达到三级水平。
二是强化服务能力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疾病预防治疗康复中的独特作用。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升级工程、中医临床优势培育工程、中医药康复能力提升工程,到2022年,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治未病科达到国家标准,推动实现京津冀中医专科联盟各设区市全覆盖,建成一批区域中医康复中心,完成50所县级中医医院标准化康复科建设。
三是狠抓中药质量提升,努力打造“冀药”品牌。加强中药材质量控制和安全监管,进一步完善中药材质量追溯平台,推进建立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追溯体系,到2022年,基本建立我省道地药材生产技术标准体系、等级评价制度;提升安国中药都综合竞争力,在安国建立中医药研究院,推进安国数字中药都建设,打造全国领先的中药材集散地。
四是完善培养评价激励机制,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改革发展中医药院校教育,落实省政府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河北中医学院协议,加快中医药大学建设步伐;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到2022年,再培育200名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和学术经验继承人、300名基层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健全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对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和业绩特别突出的优秀人才,可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或项目工资制,薪酬水平由医院和受聘人员协商确定。
五是注重守正传承,推动中医药创新开放发展。挖掘和传承燕赵中医药精华,编辑出版燕赵医学系列丛书,建立京津冀燕赵医学研究中心;提升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在中医药重点领域布局建设一批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和重点实验室;推进中医药交流合作,进一步加强与澳门中医药交流合作。
六是多方联动、落实责任,完善中医药管理体制机制。完善中医药价格和医保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和具有省级以上标准的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加大对中医药事业发展投资力度;健全中医药管理体制;加强组织实施,将中央意见和若干措施的实施情况纳入党委、政府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