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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搭配售卖吹嘘功效

2024-05-22 15:33:31 作者:宗媛媛 来源: 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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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保健食品销售专区你能买到什么?除了保健食品外,或许还会有固体饮料、凝胶糖果等普通食品。而在普通食品货架上,也可能藏着个别带有“蓝帽子”标识的保健食品。

  按照规定,包含保健食品在内的特殊食品不得与普通食品或者药品混放销售。不过,记者调查发现,无论是线下超市,还是线上平台,均存在混放销售情况,导致消费者在选购时被误导。

  线下

  混放销售情况普遍 导购难辨二者区别

  高铁高钙蛋白质粉、蛋白营养粉固体饮料、多肽蛋白质粉、乳清蛋白固体饮料、蛋白粉……在西二环外的一家超市里,刘大爷对着五花八门的产品犯了难,“名字看起来都差不多,到底有什么区别?”

  记者看到,拐角处的货架上摆放着“保健食品专区”提示牌。右侧第二、第三排产品中,还有多个绿底白字的“保健食品”标签。

  其中,一款带“蓝帽子”标识的汤臣倍健蛋白粉售价298元,包装盒上印着“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的提示语。而紧挨着的另一款初元蛋白营养粉固体饮料同样售价298元,前面也放着“保健食品”标签,但包装盒上并没有“蓝帽子”的保健食品标识,下方一行小字显示,“本产品不能代替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

  事实上,混放销售的情况并非个例。货架里多款带有“蛋白”二字的产品都并非保健食品,却顶着大同小异的名头混在里面。一张原本应当张贴在外面提醒消费者“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的提示语,静静躺在货架底层后面,被产品挡得严严实实。

  向西2公里左右的另一家超市里,类似问题也十分普遍。在“保健食品销售专区”,多款不带保健食品标识的蛋白营养粉固体饮料摆在醒目位置,而真正带“蓝帽子”标识的蛋白粉却孤零零地出现在下排货架。

  记者询问导购员这些产品有何区别,导购员尴尬地笑了笑,坦言“保健品营养品,不知道怎么区分。”她用手指了指货架,“汤臣倍健算老牌子,还有个叫西麦的正搞活动。也不知道哪样好,反正都有人买。”

  位于莲花池东路的另一家大型超市里,导购员也在保健食品销售专区旁力推不带保健食品标识的西麦益生菌蛋白粉。“这款现在特价,还能送燕窝粥,跟那种带保健食品标识的没什么区别。”

  超市下面的药店里,记者在“保健食品类”货架上看到不同类型的蛋白粉。“有的属于食品,有的是保健食品,没啥区别。”工作人员称,“都一样,换汤不换药。”除了蛋白粉外,该货架内还混放有乳矿物盐凝胶糖果、蓝莓叶黄素酯软糖等不带保健食品标签的产品。

  记者在走访中了解到,保健食品误入普通食品的情况也时有发生。以带有保健食品标识的红牛、劲酒为例,常常被摆放在超市的普通酒水饮料货架中,既没有在专区销售,也没有任何特殊提醒。

  线上

  同一链接两种性质 搭配售卖吹嘘功效

  在线上平台,保健食品和普通食品同样存在混放销售的问题。

  某品牌保健食品直播间里,主播正在力推一款蛋白粉。记者按照提示打开12号链接,发现购物车里的产品分为“运动健身(燕麦味)”和“免疫(原味)”两种。从外观来看,两种蛋白粉似乎没有太大差别。

  记者询问主播链接中的蛋白粉是否为保健食品,主播称,“运动的不属于保健食品,免疫的属于保健食品,有那个小帽子标志。”说罢,主播撕开包装盒上方的贴纸,露出“保健食品”的标志一角,之后又迅速盖住。至于为何盖住,主播连忙解释说,“平台一看到这个‘小帽子’就关‘小黑屋’。”

  另一个保健食品专卖店直播间里,主播反复介绍一款深海鱼油。“脑袋晕晕涨涨,手麻麻、脚凉凉,走几步路容易累,耳朵里嗡嗡响,容易忘记事情,现在还没有吃起来深海鱼油的,刻不容缓……”在她的描述中,这款深海鱼油功效强大。但记者仔细查看标签上的产品类型,显示为“夹心型凝胶糖果”。此外,包装盒上还有一行注意事项,“本品为普通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产品详情下方,点开“消费提示”,才能看到“滋补膳食类食品不具有预防疾病、治疗功能,不能替代药品,请按需购买”的提醒。

  “熬夜加班、肝火旺盛、喝酒应酬、口臭痘多,每天一杯养肝护肝……”在电商平台,一家店铺推出号称可以养肝、护肝、清肝的菊花决明子参杞茶和灵芝丹参枸杞茶。当记者询问产品性质时,客服称前者为食品级,后者为保健食品。点击“加入购物车”,可以看到选项中有2盒菊花决明子参杞茶搭配1盒灵芝丹参枸杞茶,产品页面上还鼓吹功效,称“菊花茶灵芝茶搭配,尿不黄了,眼睛亮了,口不臭了,脂肪肝没了,转氨酶降了”。

  在另一家保健食品旗舰店,记者从“宝贝”列表中也既能看到带有保健食品标识的辅酶Q10软胶囊、山楂茯苓陈皮颗粒,维生素E软胶囊等,也能看到不带保健食品标识的地龙蛋白纳豆压片糖果、牛脾肽鸡内金益生菌软糖等。

  特殊食品在网上究竟能否混放销售?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网络销售特殊食品安全合规指南》规定,网络销售特殊食品应当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药品等在网页展示上进行明显区别,避免混淆,避免出现法律责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法:平台首页或平台内店铺首页设置特殊食品统一入口、弹窗提示、特殊食品售卖网页设置不同字体形状、颜色和大小等,正确引导消费者清晰辨别所购商品是否属于特殊食品。禁止在同一链接同时或搭配售卖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或药品。

  提醒

  正确摆放避免误导 理性选购切勿过量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特殊食品不得与普通食品或者药品混放销售。”科信食品与健康信息交流中心副主任阮光锋谈到,如果摆放位置不准确,容易给消费者造成混淆。

  根据《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规定,申请保健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的,应当在经营场所划定专门的区域或柜台、货架摆放、销售。申请保健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的,应当分别设立提示牌,注明“****销售专区(或专柜)”字样,提示牌为绿底白字,字体为黑体,字体大小可根据设立的专柜或专区的空间大小而定。《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还要求,保健食品经营者在经营保健食品的场所、网络平台等显要位置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等消费提示信息,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

  记者了解到,此前,多地市场监管部门曾开展监督检查,并依法对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的行为进行处罚。

  “相比起普通食品来说,消费者在使用保健食品时更需要注意用量。过量服用非但不能起到更大功效,反而可能危害健康。”阮光锋提醒,病人不要盲目吃保健食品,更不要因为吃了保健食品就停止正常用药,否则可能延误病情。普通人也不必刻意补充。例如,只要能够正常饮食,消化功能没什么问题,完全可以通过适当增加鸡蛋、肉类或牛奶的摄入量来补充蛋白质,并不一定要专门吃蛋白粉。

  “将保健食品和普通食品混放销售,可能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谈到,特别是将普通食品摆放在保健食品销售专区,很容易对消费者造成误导。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的经营者,都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产品进行正确摆放,引导消费者理性选购。

关键词:保健食品,标识,货架,蛋白粉,健康责任编辑:陈思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