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启动红十字救助贫困大病患者活动
救助贫困大病患者部分活动项目汇总表原标题:红十字救助贫困大病患者活动本月启动记者4月3日从石家庄市红十字会获悉,“2014年度红十字救助贫困大病患者活动”于2014年4月1日至12月31日进行。 救助贫困大病患者部分活动项目汇总表 原标题:红十字救助贫困大病患者活动本月启动 记者4月3日从石家庄市红十字会获悉,“2014年度红十字救助贫困大病患者活动”于2014年4月1日至12月31日进行。 救助范围:具有石家庄市城乡户籍的贫困大病患者;救助项目执行单位:市红十字会各医疗行业会员单位、冠名单位(具体项目内容见《石家庄市红十字会2014年度救助贫困大病患者活动项目汇总表》)。 救助资金来源包括:全市“博爱一日捐”捐款及无定向日常捐款;社会各界和个人向会员单位、冠名单位定向捐款;会员单位、冠名单位自筹专项救助金。救助资金原则上由市红十字会和各会员单位、冠名单位按不低于1:1的比例进行筹措,为了增强救助效果和覆盖面,各会员单位、冠名单位配套救助金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 从救助程序上看,在会员单位、冠名单位就医的城乡贫困大病患者在住院期间,凭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办)两级贫困证明或低保证件,填写《石家庄市红十字会特困大病医疗救助申请表》,由会员单位、冠名单位按项目《实施方案》核实相关资料。会员单位、冠名单位审核汇总被救助人资料,分批次填写《救助贫困大病患者活动汇总表》,并上报石家庄市红十字会审核批准。市红十字会确认手续无误后,下拨救助款。由项目执行单位发放到求助人手中,并按要求填写《专项资金支付明细单》。 各会员单位、冠名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救助项目的实施工作,完善救助工作的档案管理,加强各方的沟通与协调,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石家庄市红十字会咨询电话:83999016。 |
关键词:活动,项目,大病医疗救助,贫困证明,会员单位,实施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