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利用3年开展“改善医疗服务行动”
日前,甘肃省卫生计生委下发《通知》,决定在全省医疗机构开展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自2015至2017年,利用3年时间,做到让群众便捷就医、安全就医、有效就医、明白就医,医疗服务水平明显提升,群众看病就医感受明显改善,社会满意度明显提高,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通知》明确了行动内容:要优化诊区设施布局,营造温馨就诊环境。根据门急诊患者病种排序及其常规诊查流程,合理分布各专业诊室和医技检查室,分楼层设置挂号、缴费窗口,有效引导和分流患者。要推进预约诊疗服务,有效分流就诊患者。扩大预约比例,三级医院逐步增加用于预约的门诊号源,至2017年底,三级医院预约诊疗率≥50%,复诊预约率≥80%,口腔、产前检查复诊预约率≥90%。还要推进分级诊疗,支持双向转诊,二级以上医院为基层医疗机构预留足够的号源用于转诊。通过网络、电话、窗口、诊间、社区等多种方式、多种途径,提供预约诊疗服务,方便患者预约。实行“预约优先”,对预约患者和预约转诊患者优先安排就诊。全面推行分时段预约,合理安排患者就诊、检查时间,尽量缩短在医院候诊时间。至2017年底,住院患者分时段预约检查比例达到100%,门诊患者分时段预约就诊率不低于预约就诊患者的50%。 同时,合理调配诊疗资源,畅通急诊绿色通道。根据门急诊就诊患者病种排序,科学安排各专业出诊医师数量,保证医师有足够的诊查时间。逐步缩短检查等候时间和出具检查报告时间,做到预约诊疗患者及时检查。三级医院逐步转诊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肿瘤、慢性肾病等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由基层医疗机构实施治疗、康复、护理、复查、随访,缓解三级医院就诊压力。 《通知》还明确,要加强急诊力量和及时救治重患。加强急诊与院前急救的医疗信息共享与医疗服务衔接,不推诿、拒诊急诊患者。落实应急救助制度,对于需要紧急救治,但无法查明身份或身份明确无力缴费的患者,要及时救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推诿或拖延救治,防止发生突破道德底线情况。实行急诊患者按病情轻重分级分类处置,对急性心脑血管疾病、严重创伤、急危重孕产妇、急危重老年患者、急危重儿科患者,开通绿色通道,先救治、后缴费。 |
关键词:医疗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通知,急危重,诊疗,就医,行动内容,急 |